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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秀州中学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嘉兴市秀州中学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嘉兴市秀州中学
  嘉兴市秀州中学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也是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省“百强名校”。2015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学校坐落在风景如画的嘉兴禾兴北路穆湖湖畔,校园内花木四季斗艳,绿草如茵,环境幽雅,是嘉兴市“花园式单位”。学校目前有5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000多人,教职工200余人。自1900年创办以来,校史璀璨,名家辈出,底蕴深厚。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嘉兴市秀州中学

生物教师

1

生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历史教师

1

历史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语文教师

1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学校现场报名
  2016年11月15日—11月30日(工作日8:30—16:00),
  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市禾兴北路1309号,学校行政楼四楼校务办公室,0573-82225783,邮箱:413946053@qq.com
  (2)外出招聘现场报名
  2016年11月26日(9:00—11:30),中国沈阳人才市场(沈阳市北京街16号沈阳市人才大厦)。
  2016年11月28日(9:00—11:00),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7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采取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或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http://www.jxedu.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监督和联系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http://www.jxedu.net.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850525 82805091
  联 系 人:吴老师、黄老师
  监督电话:0573- 82097050  82228947
嘉兴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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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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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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