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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嵊州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绍兴嵊州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87名,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职位(学科)、人数、专业详见《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凡符合全部基本条件,同时符合相应职位选备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备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及学历要求;
  4.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2)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选备条件
  1.中小学文化课教师选备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2)“985”、“211”高校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曾2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专业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30%。
  2.职高专业课教师选备条件:
  (1)职教师资类对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大专毕业生应获得过省级技能大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政府部门组织)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获得过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3.幼儿园教师选备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2017年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且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专业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30%。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普高教师报名点: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职高专业课教师报名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一楼报告厅,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  
  3.初中、小学教师报名点:绍兴文理学院河西校区河西餐厅一楼,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4.幼儿园教师报名点: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萧山校区,耕文路1108号)行政楼三楼大会议室。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二)报名要求:
  1.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证明(含各学科成绩)、相关技能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技能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研究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安排高校现场考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中小学文化课教师采取解题、试讲、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职高专业课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采取技能测试、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六、体检、考察
  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规定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和嵊州市教育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参加自主择岗。
  2.各招聘职位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初定在8月份。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有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九、其它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考生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规定时间内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大专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5.新聘用教师需按照相关规定办毕“农转非”手续后,方可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6.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31206,0575-83030208。
  7.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3030860。
  8.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嵊州市教育网(http://www.szedu.org)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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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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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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