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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光明新区2016秋教师招聘-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深圳光明新区2016秋教师招聘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报考)。此类人员若符合招聘条件并考试入围,尚未派遣的或已派遣但未转正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报考者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即1975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招聘岗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11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6年及之前毕业和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后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与地点:

  (1)2016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2)2016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华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石牌校区);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岗位条件审查和现场面谈,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及成绩单(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教师资格证书、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师范类2017年应届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须查验成绩单中的教育学、心理学已及格成绩及普通话合格证明);

  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者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合格证明以及普通话合格证明。

  考生如不能现场提供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均需做出书面保证能在毕业后1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4.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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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2016年11月24日上午9:00开始直至结束,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2)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开始直至结束,华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石牌校区);

  (二)面试形式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合格线为6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笔试人选;若某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面试合格的人员都列为入围笔试人选。

  (四)面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在光明政府在线、光明教育在线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公告查询时间待定,请考生留意光明教育在线公告。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和公共事业局不组织或委托其它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 笔试时间及地点

  (1)2016年11月25日上午9:30—11:30,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2)2016年11月25日上午9:30—11:30,华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石牌校区);

  具体地点及要求见笔试通知。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笔试类型为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

  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三)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少于拟聘人数的3倍且拟聘人数不少于2人的,相应削减该岗位的拟聘名额。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深圳市光明政府在线、光明教育在线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告查询时间待定,请考生留意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光明教育在线公告。
五、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具体通知见深圳市光明政府在线、光明教育在线网站。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光明政府在线、光明教育在线网站公示7天。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报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10月31日。

  (三)应届毕业生2017年7月30日前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报到,由教育科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gm.edu.cn/

  (八)咨询电话:0755-882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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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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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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