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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遂溪县2016秋高中教师招聘-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湛江遂溪县2016秋高中教师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遂溪县教育系统高中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表《遂溪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中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名额: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18—30周岁;

2、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位的毕业生或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位的毕业生;

3、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遂溪县教育局4号楼第二会议室(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湛川路19号)。

(三)报名手续:

1、应聘者须网上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代填无效);

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2张;

3、交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同一应聘者只能报考一间学校,兼报无效。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当场发给《初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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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高中专业技术人员(教师),主要采取面试(初试、复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竞聘。

(一)初试。

(1)时间:2016年11月19日。

(2)地点:遂溪县遂城第四小学(地址:遂溪县遂城镇府前路16号)。

(3)考生于当天上午7:50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初试通知书》到初试地点报到,8:00考生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初试。初试由各招聘学校组成评委组,每组5人。通过对应聘者的平时表现、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和现场答辩情况,当场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应聘者初试的最后得分。初试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

(4)确定复试对象。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初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复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确定复试人选。

(5)11月19日下午5:30在初试地点公布考生复试名单,领取《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

(1)复试方式主要为上课。上课内容为高级中学教材。上课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钟。所有复试对象一律按抽签顺序进行上课。复试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试人员复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最终)成绩。

(2)复试具体办法按有关政策要求另行组织实施。

(3)复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复试通知书》。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生的复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最终)成绩。

(四) 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最终)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五) 体检。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组织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在遂溪县政府网另行通知。

(六) 考察。经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考试成绩、体检对象名单及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政府网进行公布和公示。

经体检、考察、公示,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考试综合(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拟聘用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属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九)待遇。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由县财政全额供给。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高中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县人大、政协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

(三)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有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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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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