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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全区教育均衡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327号)和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8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其中:对《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条件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见附件7)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1.具有中国国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高校期间及高校毕业后未受过处分或刑事处罚。
  2.学业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综合素质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仪态端庄,语言清晰,思维敏捷。
  4.学历学位、专业和其它条件等均符合《简章》和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5.在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应已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7.自愿聘用后在开州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及以上,否则解除聘用合同,考生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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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对照本《简章》和《岗位一览表》的报考条件要求,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的招聘岗位。考生按照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在《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诚信承诺”上签字,实行诚信报考;若考生以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具有其他经认定为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考生可选择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1)对选择网络报名的,考生须在网络报名时限内,将《报名表》电子版传到指定电子QQ邮箱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由开州区教委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州区教委人事科,提供现场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资格现场集中审核。(2)对选择现场报名的,考生提供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1)网络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发布之日开始,至2016年11月23日下午17:00结束(网络报名电子QQ邮箱:641891688@.qq.com;联系人:廖百纯,联系电话:023-52218021)。(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逾期不再接收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具体地点于现场报名开始前在开州区教育城域网(http://www.kxedu.gov.cn)上公布】。
  4.现场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考生在现场报名时、网络报名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集中审查时,均须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装订成册的个人自荐材料(一式两份);(4)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报名所需的其他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提示的是: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但必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在校学科成绩表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证明原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见附件3);2017年应届免费师范生还须提供免费师范生的佐证资料原件;开州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均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见附件4);非2017年应届硕士学历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学信网”“学位网”上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非2017年应届师范类硕士学历及以上研究生还须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对现场报名人员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网络报名人员的现场资格集中审查,实行落实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报名资格验证人员、审核人员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后,在相关验证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在《报名表》上注明审核结果和签名。
  之后先由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资格审查后签字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再由开州区教委审核后,将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提交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开州区纪委组成的报名资格复审小组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并由开州区纪委质询报名审核工作人员原因;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小组在《报名表》上注明审核结果并签名。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于2016年11月24日在现场报名处进行;网络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现场集中审核于2016年11月25日进行,其审核地点由开州区教委另行通知。
  (三)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取消岗位招聘的原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改报。对未达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和急需紧缺岗位,经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由开州区教委通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本人,于2016年1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持与报名时相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责任考生自负。
  (五)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同一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0人,则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试,其笔试方案再另行制定和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面试工作由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开州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面试地点:由开州区教委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到达面试场地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下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因降低开考比例未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在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须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招聘单位组成的考核小组的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方可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建筑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现场设计测试,其面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他招聘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现场讲课,其面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现场讲课时间为10分钟,考生在面试准备开始时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面试讲课内容;同时音乐、舞蹈、体育、信息技术、财会等学科还需现场进行专业技能展示。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聘者的适岗能力等。面试时,考生须使用普通话。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327号)执行。面试考官可就与面试有关内容向考生现场提问,但提问内容不得涉及影响公正公平招聘的考生个人信息,考生回答情况可作为面试评分内容之一。
  面试计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该面试组考官评出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次日在开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开州区教育城域网上公示。
  (五)体检
  体检由开州区教委会同开州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根据岗位的招聘指标,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学历高低、获奖层次高低、获奖次数多少确定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一次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录用普通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随机抽签确定在重庆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对可申请复检一次且未合格的体检项目,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实行“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上坚持实地考察。考察由开州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须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公安、计生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精神,考察时考察人员须认真查阅被考察人员档案,重点审查高校学籍档案和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学位)、专业、经历、身份等。考察组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结束后,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所提供的考察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xhrss.gov.cn)、开州区教育城域网(http://www.kxed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聘用岗位、考核总成绩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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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
  同时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明确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或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拟聘人员为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并在考察时一并审核验证,否则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须在开州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才能申请向区外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的,解除人事聘用关系,并由考生承担违约责任,且6年内不得再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除本《简章》规定环节可进行缺额递补外,其他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六、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招聘单位不得自行其事,不得分散实施,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进。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招聘的其他有关事宜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xhrss.gov.cn)、开州区教育城域网(http://www.kxedu.gov.cn)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所提供的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
  咨询电话:023-52218021(开州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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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证明
5.开州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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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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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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