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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市中区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枣庄市市中区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6〕11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字〔2016〕2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6年枣庄市市中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12月7日至1998年12月7日期间出生)之间;

(五)具有枣庄市市中区常住户籍(2016年12月7日前具有,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市中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夫妻关系的有关证件)不受户籍地限制;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及择业期内无就业)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12月7日前取得;

(八)具备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因从事有偿家教,给予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的,及学校的临时代课教师因从事有偿家教,经查属实记录在案的,不能参加应聘。

本区在编教师不得再次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招聘10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9:00—12月9日16:00

网上报名查询时间:2016年12月7日11:00—12月10日16:00。

报名网址:www.lnsjrc.com(鲁南世纪人才网)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岗位招考计划未涉及到的学科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可自行选择学科报考。《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二)报名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不得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12月7日11:00—12月11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2月20日9:00—12月24日9:3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此类报考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2月9日9:00—16:00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山路139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由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分类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在鲁南世纪人才网查询。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招聘计划为10-14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招聘计划为15人及以上的,进入面试人员为1:2。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在鲁南世纪人才网统一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鲁南世纪人才网公告为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区教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12月7日之前取得,相近专业的界定应参见考生毕业时教育部学科目录)、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上述情况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同时将信函或证明交市中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区、市以上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鲁南世纪人才网公布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取面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鲁南世纪人才网统一公布。

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鲁南世纪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教育类考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教育局成立体检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体检考察工作。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应试人员有应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体检考察工作。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区教育局具体负责。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鲁南世纪人才网统一公布。

(三)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批准拟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凭审批机关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期间,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正式应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三年(包含试用期)。

八、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3320938。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0632-3256610。

附件:2016年枣庄市市中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 庄 市 市 中 区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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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5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和我省实际,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辽宁省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居住证;

3.辽宁省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专科毕业年级在校生;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5.驻辽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免试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5日0时至7月8日24时。

(二)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入报名系统选择“辽宁”。

2.注册。报名前,考生须注册取得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账号为本人居民身份证号),账号当次考试有效。

3.签订承诺书。完成注册后,考生须在线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4.填报个人信息。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5.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本人照片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3)网上审核时会将考生照片与公安部户籍信息进行人脸比对,请考生尽量不要上传化浓妆、过度美颜处理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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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名。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提交报名信息。

7.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须由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网上审核,审核一般在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之内完成,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验审核状态。

8.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7月5日0时-7月10日24时。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应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缴纳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考生当次报考信息。

四、报名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网上审核。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提交进行审核。

(二)信息更正。如考生发现填报个人信息有误,未审核通过之前可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基础信息(不包含报考科目)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于7月8日15时30分前到报名所在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更改。

(三)收费标准。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人。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9月9-15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考生须本人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信息更改。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找回,系统将会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报名时填报的手机。手机短信为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请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六)容量限制。当考区报名人数达到最大容量时,该考区将关闭报名通道。

五、考试方式

辽宁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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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2024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11月8日。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五)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点击链接查看)

2.各市(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电话(点击链接查看)

为方便考生咨询

辽宁24下教资报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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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就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8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7月5日-9日17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7月5日-10日24时;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9日-15日;

(五)考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注:各类别开考科目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他中职学校“幼儿保育”或其他相关专业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2)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

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个人代替考生报名,因代报而出现个人信息有误,造成报名无法完成、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照片过大,可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二)网上审核确认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审核时段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由于照片等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审核不予通过的,在审核结束前须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修改个人信息并提交。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报考考区(联系电话见附件3)。

注:网上审核仅核验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信息是否规范,不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要求,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科。

四、查询成绩

2024年11月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NTCE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过NTCE网站颁发电子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自行下载)。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三年。

六、违规处理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上述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科目代码含“A”的科目。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三) NTCE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
(四)考生可随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所报考区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获取最新通知。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3.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

为方便考生咨询

甘肃24下教资报名考生

可以微信扫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

吉林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决定为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配表》),《岗位表》和《分配表》可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ghz.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4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并审核,并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是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九)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十)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222.189.10.7:8082(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海州区”入口,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9:00—7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日9:00—7月5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6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6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7月2日9:00—7月7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3086805,13912159908。

技术服务咨询:0518-85605580(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106室(连云港市海州区玉带河路19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60558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7月8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申请,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报考岗位代码A21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演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

2.面试内容:

(1)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八、选岗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详见《分配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211136。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605580。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

2.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xls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广东东莞市沙田镇第二小学2024年招聘5名编外教师

为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我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语文、体育等学科临聘教师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沙田镇2024年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工资标准,年薪21万起(含六险一金、年终奖、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约1万/年(另计)。经面试考核合格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评结果优秀者可续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2.教师资格证要求:

(1)2024届本科(学士)毕业生(含师范生和非师范生)报考须提供教师资格类别认定对应层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要求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他科目要求二级乙等或以上。);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

(3)非以上两类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系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须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4.没有出现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所列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相关行为;

5.与我校签订合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合同。

四、招聘程序

报考→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

(一)报考

1.报考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4日

2.报考材料

①个人电子简历:扫描二维码下载统一格式的简历,并附上近期彩照;

▲扫码二维码下载

②片段教学视频(3-5分钟)

③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作证材料。

3.报考方式

请各位报考者将以上资料按“学科+姓名”命名打包,并通过邮件发送的方式将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1810666295@qq.com。

(二)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7月6日前未接到通知的,视为未入围,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五)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以下情况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四)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六)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程老师

联系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穗丰年南路51号

联系电话:18029086199(张老师)、13649840815(程老师)

邮箱:1810666295@qq.com

个人简历(模版).doc

重庆西彭一小招聘2024年秋季合同制教师公告

学校简介01

学校建于清朝末年,原名凤阳书院,后为益智学校,几经变迁,现为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第一小学校(简称西彭一小)。学校以“承千年文脉,郁百年书香”为办学理念,旨在继承凤阳书院文化,传承中国书院文化的精神内涵,和谐发展,努力将西彭一小打造成为百年文化精品学校。

现在小学部41个班2102人,幼儿园10个班362人。在职教师及临聘教师共140人,高级教师9人,区级名优教师27人。

学校是重庆市首批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重庆市体育特色学校(跳绳)、重庆市家长教育示范校、重庆市文明校园、九龙坡区艺体活动特色学校、九龙坡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九龙坡区无废学校;连续多年荣获九龙坡区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蝉联“好班子”荣誉称号。

学校跳绳特色突出:多次荣获全国、亚洲和世界跳绳锦标赛多项金牌,并打破一项世界纪录。《中国教师报》、《重庆日报》、《人民日报》、《学习强国》、重庆科教频道和少儿频道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过学校事迹。

现在的西彭一小,在传承与发展中,坚持依法办学,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实施“一校一品、一生一特”特色特长发展行动,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智慧与生命共长。

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各若干名。

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有区县级赛课获奖和丰富的小学教学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薪资待遇

面议。招聘方式

1.2024年7月1日18:00前将个人简历投稿380367749@qq.com。简历注明姓名+学科,以word文档进行投递。

2.通过初步筛选,学校将电话联系您到校参加面试(预计面试时间2024年7月初)。

联系方式

邹老师:13594298609

刘老师:18996202611

学校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新城东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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