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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2016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毕节市2016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笔试成绩

  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第五纪工委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0857-8243953(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

  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

  0857-8222297(毕节市人社局)

  0857-8248955(毕节市第五纪工委)

附件: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名单公示.xls

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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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万秀区2024直接面试招聘教师(第二轮)补充公告

根据《梧州市万秀区2024年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第二轮)》的有关规定,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增加测试环节,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现将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岗位及人员名单

此次测试的岗位及人员为《梧州市万秀区2024年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第二轮)》中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岗位,并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备注: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并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可直接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拟于2024年7月上旬进行直接面试工作,请报考人员关注发布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和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的面试公告。

二、参加测试人员有关事项

(一)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8:00前开始进场;8:30前达到候考室,超过8:30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入场;9:30开始测试。

2.地点:梧州市振兴小学(梧州市新兴一路60号)。

(二)测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本次测试采取采取现场撰写教学设计和作答时事政治的形式进行,具体测试要求如下:

1.测试内容

参加本次测试的考生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作答时事政治。测试内容采取抽签形式确定。

2.测试要求

(1)测试时长。考生按抽签顺序到指定的考场独立撰写教学设计和作答时事政治,每位考生笔试用时为60分钟。

(2)注意事项。测试题本(即教材内容的复印件)、教学设计用纸、草稿纸均由监考员负责提供,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考生进入备课室不得带书籍、参考资料等。备课(撰写教学设计)时不得交头接耳相互讨论,须使用组考方提供的专用稿纸独立备课。

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根据评分要求进行打分。

测试成绩于测试结束后当天公布张贴在万秀区教育局值班室公告栏。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测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资料进入候考室和测试考场。所有考生进入测试考场时,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信息透漏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测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扣减5分。

三、测试注意事项

(一)参加测试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在测试当天早上8:3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同时抽签确定测试序号。

(二)未按上述规定日期、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资格。

(三)进入候考室前,考生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先自行关闭,同携带的其他物品(包括手机、电子手环、资料、手提包背包以及工作人员认为应该集中统一保管的标志物等)一律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如封闭管理期间发现考生仍携带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四)考生参加测试着装要求:整洁便装,不得穿行业制服,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如耳环、戒指、项链、手镯、手表等)。

(五)考生应当自觉诚信参考,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测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次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测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八)测试工作中,若因组织方特殊原因延误面试时间,延误时间相应顺延。

本公告发布后,放弃测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24年6月26日前将书面放弃声明经本人手写签名后,通过邮寄或个人送达等方式交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人事办,邮寄地址:梧州市新兴一路60号 万秀区教育局人事办收。报考人员有失信行为的,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四、特别提醒

(一)请考生认真核实所报岗位和测试时间安排,并提前熟悉测试考点及交通路线,提前到达考点,按时报到参加测试。因考试地点无停车位,考生请勿驾车前往。

(二)请考生自觉遵守招聘测试的各项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考生家人谢绝进入考点学校。考生车辆一律不进入学校。

(三)测试结束后,将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和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发布面试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自行查看。

招聘测试工作联系咨询电话:0774—3953035。

点击查看>>>

梧州市万秀区2024年直接面试招聘教师(第二轮)参加测试人员名单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浙江嘉兴市南湖区2024招聘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31人公告

根据南湖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3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人数

嘉兴市第一幼儿园

2

嘉兴市南湖区万舟幼教集团

2

嘉兴市南湖区解放幼儿园

2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实验幼儿园

13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

5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云悦里幼儿园

4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

2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中心幼儿园

1

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范围、对象

1.普通高校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嘉兴市户籍(以2024年6月30日在册为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6月3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0日(周日,9:00-15:00)。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中港路校区木铎厅(嘉兴市南湖区中港路858号),汽车可停到学校地下车库。

3.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张附后);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

(2)嘉兴市户籍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附后,报考者须按自己所对应的身份类别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贴好照片。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5.打印《准考证》:考生在7月5日前按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贴好照片),并按准考证上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出现并列且符合比例要求的,同时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人数8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人数8人以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区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面试初定于7月13日,面试地点设在嘉兴市南湖区内。面试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最终排名)。如果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它事项

(一)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教师,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无关。

(六)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0573-82838339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内蒙古乌海市2024教育系统教师招聘49人公告

为做好乌海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和招聘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乌海市直属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人数为49名。其中:乌海市局直属学校7名,乌海市海勃湾区属学校42名。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9日(不含)至2006年6月29日(含)期间出生的;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并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8.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10.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必须为2024年6月29日(不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6月29日(不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的,以取得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退伍时间起计算。

(二)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简章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报名日(不含)之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9日9:00—6月30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6月29日9:00—6月30日20:00

改报时间:2024年7月1日10:00—12: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1日17: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9:00—7月4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7月2日9:00—7月4日20:00

改报时间:2024年7月5日10:00—12: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

报名第二天至报名截止日的每天17:00后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及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应聘人员参考(提醒: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核减聘用计划人数、取消的岗位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使用身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可以是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进行再次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岗位)。

4.应聘体育教师岗位需注明所学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应签订《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四、笔试(技能测试)

(一)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笔试(技能测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科目

采取笔试方式的岗位,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一科,满分100分。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项目等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四)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乌海市第六中学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

2.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五)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职业综合能力测验(技能测试)得分×100%+政策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六)成绩公布

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公告。

(一)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的范围

从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应聘人员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并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二)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及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本次面试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教学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教学辅助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的方式进行公布。

(三)应聘人员凭《资格复审合格单》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提前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二)体检

1.体检须在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3.对于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应报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应聘人员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递补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均通过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海市教育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六)本方案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栏。

2.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3-8991949

3.监督举报电话:0473-899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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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24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方便考生咨询,安徽省24下教资报名考生可以微信扫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

广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一、时间及考区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8:00—8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7月5日8:00—9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7月5日8:00—10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9日—15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 

6.报名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7.笔试成绩公布日期:2024年11月8日。

考区设在安徽省辖市(广德市、宿松县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居住地所在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考点一般设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的情况下,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安徽省;

2.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具有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中“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的规定,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三年级及以上者才能报考。

2.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和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3.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4.全日制专科起点专升本在校生,在本科阶段第一学年度可以报考。

5.参加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者,在获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曾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9月15日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科目说明:

1.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报名、审核、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不得再提交报考信息。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注册时考生应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等。

请正确选择毕业(或就读)学校全称,先点击院校代码查询,查询不到院校名称的,请在院校代码中输入“00000”,院校名称中输入学校的全称。

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交信息前仔细检查填写的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照片要求:

1.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用支付宝等APP制作证件照。

2. 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考生须一次性填报所有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减少或更改报考科目。

(二)网上审核

考生信息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

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考 区

单位及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笔试咨询电话:0551-62323099
网站: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微信号:hfsjyjfb)
芜湖市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蚌埠市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考试院(笔试):
0552-4041933、4041620、4041864

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面试)
0552-2157595、0552-2157596

淮南市淮南市教育局二楼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招办(笔试): 0554-6651605

人事科(面试、认证):0554-6644784

马鞍山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

0555-2782263、0555-8324775
淮北市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

笔试咨询:0561-3880466

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

铜陵市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长江西路2936号(原市体育局二楼,铜陵市立医院对面))

笔试咨询:0562-2832672

面试咨询:0562-2601023

认定咨询:0562-5858203

安庆市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107号)
笔试咨询:0556-5514757

面试、认定咨询:0556-5514557

黄山市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6室教育考试院(笔试):0559-2525950

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0559-2522753

滁州市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7
阜阳市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

面试咨询:0558-2197162

宿州市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笔试咨询:0557-3935029、3929682

面试咨询:0557-3929826

认定咨询;0557-3929059

六安市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立德楼)

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

认定咨询:0564-3379809

亳州市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笔试咨询:0558-5125217、5125181

面试咨询:0558-5725997

池州市池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
0566-2317808(笔试)

0566-2317841(面试)

宣城市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8

面试咨询:0563-3033021

(三)网上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审核状态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如有异常的重复缴费,报名结束后原渠道自动退费。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复核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师范生,可咨询本人所在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七)政策咨询电话:0551-64495743、64495938,笔试报名期间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11209。

      为方便考生咨询,安徽省24下教资报名考生可以微信扫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

广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6月26日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工作须知
根据根据《辽宁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辽教院发〔2024〕50号)和《关于葫芦岛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绥中县2024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认定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绥中县的中国公民、驻绥部队现役军人、武警,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的人员。
二、现场认定要求
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受理委托他人代为确认。
1.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1日—5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4:00 — 16:00,绥中县教育局。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户口本原件或居住证原件。
户籍为绥中县的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居住在绥中县的申请人:居住证原件 。
以上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③学历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学信网查到的学籍证明,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自行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特别提示:2024年上半年参加普通话考试通过,尚未拿到等级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官网查到的成绩证明,否则视为资质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⑥体检表和化验单
根据本人认定教师资格类别,下载《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体检表必须双面打印,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考生请在体检前和医院确定,体检医院是否为县级及以上医院,是否每个体检项目的检查都会有医生负责签字,如有极特殊情况不能检查的项目,必须由医院(或医生)在对应的项目栏内注明原因并签字或盖章,否则此项体检内容无效。最后在“体检结论”栏目内写明是否合格(特别提示:“体检结论”不能是“健康”,只能是“合格”或者“不合格”),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内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提供2024年4月26日以后的体检结果有效(仅当次有效)。
⑦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用白纸包好,纸包背面写明姓名、申请种类、任教学科和报名号)。
⑧材料袋封面(贴于材料袋,材料袋自备)。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确认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证书的领取时间及办法请查阅葫芦岛市教育局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由于本次绥中地区提交申请人员较多,而认定平台帐号只有一个,加之近期天气炎热,7月1日至7月5日每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发放50个序号,发完即止。
1.取号前,请本人确认已经按《关于葫芦岛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①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户口本原件或居住证原件;③学历证书原件; 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自行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⑥体检表和化验单;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⑦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 ⑧材料袋封面)。
2.自备纸质档案袋(将“材料袋封面”贴上并填写档案号以外的其他信息)。
3.现场确认地点:档案室(依次从教育局正门经小门绕至教育局后院排队)。
4.进行确认时,不要大声喧哗,自动排队,按顺序依次进行现场确认。
5.确认时如因材料不全需要补充再确认,请重新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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