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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岱山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岱山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服务舟山群岛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届高校毕业生系列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及岱山县学校教学实际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决定于2016年12月10日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
高中地理教师 2 地理及相近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1986年12月10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中学语文教师 2 汉语言文学及相近专业或具有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中学英语教师 2 英语及相近专业(要求第二外语为日语方向)
义教数学教师 4 数学及相近专业
义教科学教师 5 科学教育或物理、化学、生物等教学类专业
小学语文教师 4 汉语言文学及相近专业或具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英语教师 1 英语及相近专业
中小学体育教师 5 体育教育及相近专业
中小学
信息技术教师
2 信息技术教育及相近专业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 心理健康教育及相近专业
特殊教育教师 1 特殊教育专业
石化专业教师 1 化学工程与工艺及相近专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全国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即在1986年12月10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农村、海岛学校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专场:2016年12月10日(周六)上午9:15—-12:15,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二)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岱山县教育局浙师大专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一寸彩照一张等有关证件及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所设摊位报名。
    (三)报名咨询电话:
    0580-4472063 王老师
    0580-4471180  翁老师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岱山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dsrls.gov.cn)。
    (二)岱山教育网(http://www.dsjy.gov.cn)。岱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五、考试
    岱山县教育局按照适岗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面谈和资格审查,经筛选后确定参加考试对象。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如某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过多,为方便安排考试,按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中共党员、社会实践情况、各类荣誉获得情况等进行筛选,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由现场报名当天电话通知为准。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岱山县教育局适时组织实施。
    入围体检的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体检之前上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协议书》。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岱山县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县教育局将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安排不少于三个月的跟班实习或顶岗实习。实习期间给予一定的劳酬补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且不再递补。
    实习结束后,县教育局将在2017年8月份将上述人员统一分配到各县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待遇。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4472603,监督电话:0580-4472740。
附件:《岱山县教育局浙师大专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岱山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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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岱山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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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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