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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顺县2016年招聘教师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长顺县2016年招聘教师面试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贵州省长顺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长顺县民族高级中学(城南新区),具体面试事宜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17:00 ;

  准考证发放地点: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长发路县医院旁边);

  应试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后果自负。

  五、应试人员面试须知

  1、应试人员应在面试日上午8:00前按时到候考室报到。未按时到达候考室者,取消面试资格。

  2、应试人员按候考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参加报考职位面试顺序的抽签。

  3、在侯试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离开候考室;需要上卫生间的,经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1名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和返回,不得与他人接触;应试人员如带有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物品的,自觉将其存放到指定位置,面试结束后自行领取;如发现不按要求存放的,取消面试资格。

  4、当前一位应试人员面试时,后一位应试人员要作好准备。每一位应试人员面试时,由工作人员将其送至候考室门口,再由考场联络员引领到考场应试。

  5、进入面试考场后,应试人员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得将姓名告诉考官。

  6、面试中,认真理解和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后,请说“回答完毕。”

  7、每一位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应到提供的休息地点休息,按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等候公布面试成绩,听完成绩公布后即离开考场。

  8、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如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54-4841211(长顺县招聘办)

长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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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山丹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共24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山丹县 2024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对象

初中学段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含独立院校),小学学段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户籍不限;

3.本科生 30 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 30 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 35 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5.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所有拟聘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6.报考语文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7.报考的退役军人须为山丹县户籍或从山丹县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山丹县,本科生年龄放宽至 35 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 40周岁及以下;

8.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或正式在岗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6月3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411 办公室。

2.网络报名

时间:2024年6月3日8时至5日18时,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

联系人:史老师邮箱:532824852@qq.com

联系电话:0936-291350313519063547

报名材料统一扫描为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学段+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山丹县 2024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1 份;

2.《山丹县 2024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推荐表》1份(应届生提交);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

6.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

7.自荐材料、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

8.近期2 吋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5 张:

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复审,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复审后,对复审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的岗位(急需紧缺学科放宽到1:2比例),按《公告》规定程序参加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对应减少公开招聘计划。

(四)报名费收取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缴费,缴费未完成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 100 分,时间 120 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能力水平。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411办公室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成绩将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学科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1:3的比例(急需紧缺学科放宽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卷面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的面试人选将面向社会子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和整体素质。面试人选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本人面试次序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将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2.考察和体检。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和聘用。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下发聘用文件,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职位职责、试用期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招聘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确定。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0936-2721158(山丹县纪委监委)0936-2721234(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936-2913503(山丹县教育局)

附件:1.山丹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表

2.山丹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山丹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推荐表

中共山县委机构编会办公室 山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丹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11名北川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名额

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1名、生物1名、思政1名、地理1名、心理健康1名、田径1名、棒球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列条件要求以及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北川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以上;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如下:

1.时间:2024年 5月 31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北川中学(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常乐街1号)。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0816-6198886)。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2.报考者按照公告中发布的时间,到北川中学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自荐书、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或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等即将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证明1份,并签订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本人承诺书。

(4)田径、棒球学科报考者提供本人具有田径或棒球专项特长的证书、文件等。

(5)符合《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2021〕37号)的田径、棒球学科报考者,提供相应项目教练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得全国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八名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由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现场考核人员。资格审查覆盖本次考核招聘全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资格审查结束后,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高于1:5(不含1:5)的岗位采取面谈的形式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面谈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低于1:5(含1:5)的岗位全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核

1.现场考核: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采取试讲(体育学科含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小组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按照主考打分进行排名,主考分数相同的,按照副主考打分进行排名。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签订就业协议,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2.签订协议: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由北川中学与报考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3.试讲教材:详见附件3

四、体检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北川中学0816-6198886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0816-4823175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4823643

招聘监督电话: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0816-4821390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报名表

3.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试讲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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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教育厅所属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学校基本建设与后勤产业中心、四川省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公益二类

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规政策标准。2.负责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3.承担普通高考、职教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非学历教育考试等全省教育考试组织实施、评价分析、命题管理等工作。

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公益二类

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16号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承担全省教师发展的理论、政策、标准研究工作。2.参与拟订全省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和配套政策;参与拟订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3.承担全省优秀(骨干)教师、中小学校长评选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职称评审、教师交流补充等事务性工作。4.参与全省语言文字评估、检查的事务性工作。5.开展全省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培训服务工作。6.开展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咨询和宣传服务工作。7.参与全省普通话推广普及,开展师资培训和水平测试工作;参与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相关活动。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电化教育馆)

公益二类

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教育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2.参与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信息化、人工智能教育等标准规范,承担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等深度融合应用研究推广工作。3.承担省级有关教育平台、网络、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4.承担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统筹管理,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等的收集、分析,各级教育平台、各类应用系统的数据融通与管理开发应用的技术支撑工作。5.承担全省基础教育国家与地方课程优质数字资源的生产和监制,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优质课程数字资源的汇聚,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建设应用工作。6.承担与教育信息化相关的培训、展评、教学研究、教学实践活动工作。7.承担“四川云教”、在线教育、教育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和管理服务。8.受委托承接教育网络安全的技术服务工作。

四川省学校基本建设与后勤产业中心

公益一类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上东大街段68号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学校基本建设、后勤、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2.参与拟订学校基本建设、后勤、产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标准、发展规划等行政辅助工作。3.承担四川省教育厅直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4.承担指导学校后勤与产业发展、改革和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等有关行政辅助工作。5.承担学校基本建设、后勤、产业方面的调查研究、信息交流、宣传培训、示范创建、成果展示等工作。

四川省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公益一类

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针政策。2.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和评估工作。3.承担大学生征兵的事务性工作。4.承担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5.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6.开展高校毕业生有关赛事、就业创业培训、服务等工作。7.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工作。

(二)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教育厅所属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学校基本建设与后勤产业中心、四川省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共5家事业单位6个岗位(共6个选调名额)。其中,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管理岗位2个、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个、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个、四川省学校基本建设与后勤产业中心管理岗位1个、四川省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个。

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涉及不同岗位类别的选调后按规定聘用。

3、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四川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年龄和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一览表》。

③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④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⑤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29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③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④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⑥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或者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⑧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在机关工作满5年的。

⑨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10:00至6月2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如需咨询《一览表》中的有关条件内容,可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6月4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6月25日至6月28日24:00前自行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结合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教育厅在原选调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取消该选调岗位的公告。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将于2024年6月24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省属事业单位选调考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省属事业单位平均分数线将于7月17日左右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

考生可于2024年7月中下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

教育厅按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后,拟定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于2024年7月25日在原选调公告发布渠道公布。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教育厅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考生应本人到现场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也不予审核确认。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选调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被审查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由选调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进行三轮后仍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造成某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公告的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考生应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教育厅于5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告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综合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察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公示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教育厅官方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调动、聘用

按程序经审批同意调入后,各选调单位办理上下编制、流(调)动、岗位聘用等手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后不能保留原有身份,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入职后具体岗位需按规定和入职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任。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85174652(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028-85543252(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

028-86726966(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

028-86677068(四川省学校基本建设与后勤产业中心)

028-86113127(四川省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28-86110922(四川省教育厅机关纪委)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5月21日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关于考核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达市教〔2024〕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宣汉县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设置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5个、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77个,具体岗位详见《宣汉县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宣汉县定向培养的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9:00—17:00。

(二)报名地点:宣汉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琦云南路130号)。

(三)资格审查:应聘者持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四)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自行负责。

四、面试考核

(一)面试时间:2024年6月1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采取无学生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应聘者按学段学科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讲课和答辩。备课时间15分钟,讲课和答辩控制在10分钟以内。小学教育专业根据专业方向分别试讲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内容。

五、聘用程序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另行公告。

(二)公示。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选岗。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宣汉县教育局按照拟聘人员专业和考核得分高低顺序组织选择岗位,并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应聘者就读的高校提供,加盖高校就业部门公章,一式3份)。

(四)报到及聘用。拟聘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培养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宣汉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报到。宣汉县教育局对拟聘人员相关证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并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根据相关规定及选岗情况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本人到达州市教育局办理违约手续,不再享受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六、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考核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公告、体检公告、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一律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和宣汉县2024届公费师范生工作群(QQ:945264337)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宣汉县教育局、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汉县教育局0818—5222427;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5233026;监督举报电话:宣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18-5217193

 

附件:1.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公告附件2——宣汉县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报名表.docx

 

  宣汉县教育局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 —“智汇海之南”2024年引进学科骨干教师 招聘公告(第1号)

根据《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总体方案》(琼人才办通〔2023〕15号),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17号)精神,不断加强我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和<白沙黎族自治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的通知》(白办发〔2020〕3号)等规定,招聘2024年引进学科骨干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考试考核聘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注重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原则。

二、招聘教师范围和数量

本次招聘范围主要面向全国招聘骨干教师4名(详见附件1)。为稳定我县人才队伍,此次招聘不接受现在职在编的属于我县财政供养人员报名,其他地区在岗在编单位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乐于奉献,有志从事民族地区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近3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专业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其中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相关条件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民办教师竞聘仅限于任教学校在本省且工作满3年以上的人员,同时须承诺办结入职手续后6年内不得申请岗位调动。

2.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龄,现仍从事本学段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3.曾被地级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担任地级及以上示范高中、一级学校或规范化学校等同层次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处室负责人、学科组长、年级组长,或担任地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三)存在下列情况者不予受理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或违法违纪被解聘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待遇

(一)解决安排编制和岗位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6年。调入我县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我县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二)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

学校为引进学科骨干教师提供周转宿舍,若无法提供周转宿舍,县政府将提供公租房,房租在第一个聘期内免交,另也可以选择依据《白沙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已入住公租房的引进人才,须退回公租房并补交居住期间产生的租金后,方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以以政府指导价格在我县购买一套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安居住房。引进学科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县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优先办理,并对其配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已调入我县且聘期在6年及以上的引进人员,户籍已转入我县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落实。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含调入我县工作的配偶),调入我县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三)安家费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凡签约6年以上(含6年)者,发放安家费,在正式入职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5万元;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为特级教师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如服务少于6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6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四)奖励性补贴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实施专项考核,在第一个聘期每学年考核优秀的,发放奖励性补贴5万元;考核合格的,发放奖励性补贴3万元。(专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31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s://zk.ihnhr.com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7)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上传,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

(8)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上述个人信息材料的复印件加上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非常重要,业绩材料将赋予分值,请完整提供)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骨干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5月31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5月31日17:00准时关闭。

(三)组织业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业绩评审依次分为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和业绩材料评审两个阶段:

1.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县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面试情况按应聘岗位及学科岗位类别设立不低于60分的合格分数线(即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业绩评审阶段。应聘者面试前要开展报考资格复查及相关材料核实。

2.对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进行业绩材料集中评审,业绩材料满分100分。

(1)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满分为100分,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主要评审其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

(2)业绩材料评审,着重考察审核竞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专家依据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3)应聘者的考评综合成绩按“面试答辩得分占70%、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3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考评综合成绩将公告公示,并通知本人。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县引进学科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折算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有岗位空缺,经报县引进学科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在符合条件的同类学科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进行调剂。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答辩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面试答辩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经县引进学科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并在白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将报县引进学科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教育局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县教育局在聘用审批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资格、业绩、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学科骨干教师人选考察主要以通过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档案或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者将取消录用资格,考察贯穿引进全过程。如其他因素影响,经县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采取函调考察方式进行。

体检和考察如有因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经县引进学科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并在白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报县引进学科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提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县引进学科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任人员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聘期6年(试用期一年)。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省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服务期间管理

(一)服从分配,虚心学习,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单位的管理,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

(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聘用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三)必须在所报考岗位服务满6年后方可申请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离所在学校。

七、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引进学科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882266;

2.招聘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898—27726008;

3.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28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休息)

 

附件:1.白沙黎族自治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智汇海之南”2024年引进学科骨干教师岗位计划表

2.白沙黎族自治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智汇海之南”2024年引进学科骨干教师招聘报名表

 

           白沙黎族自治县招聘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4年5月20日

附件列表:

附件1.白沙黎族自治县 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智汇海之南”2024年引进学科骨干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白沙黎族自治县 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智汇海之南”2024年引进学科骨干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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