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关于做好陕西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关于做好陕西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和《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56号)精神,为确保2016年下半年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平稳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的社会考生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职应为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下同)。
(二)符合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所学专业应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其中,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面试报名
面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面试报名流程,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12月16日8∶00至19日18∶00
考生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及考区,填报基本信息。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的社会考生按照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选择考区,驻陕普通高校在校生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按照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
时间:见《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各考区公布时间。
资格审核条件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各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资格审核。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按照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考区到相应市(区)现场信息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打印考生信息表并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考生需携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档案关系在陕的社会考生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驻陕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三)网上缴费
时间:12月16日8∶00至22日24∶00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费继续执行2015年每人240元标准。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7年1月2日至8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面试科目(附件1)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面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依据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命制。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国家未统一提供的中小学综合实践、心理健康等学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题,由各市(区)自定。
面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二)考试时间:2017年1月7日至8日。
(三)考试程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及面试试题光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全程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进行。面试包括:考生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考生备课时间和面试时间各20分钟。
四、考试组织
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各市(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区)考试面试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另行发文)执行。
2.报名审核、考场编排等项工作统一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 kaowu.ntce.cn)上完成。考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负责。12月13日前,各市(区)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信息确认点公示表》(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务管理系统用户及审核用户申请表》(附件3),经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公示报名信息确认点,建立考务管理账号。
3.考区须设在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点必须符合面试考点的设置要求,确保网络和设备配备到位、安全正常运行。各市(区)须按照要求确定考点、编排试场,完成相关信息统计工作。12月20日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安排表》(附件4),12月26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点及试场信息统计表》(附件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光盘申报表》(附表6)。
4.各市(区)于2017年1月5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领取面试试题光盘。考试结束后,各市(区)要监督考点卸载、清除面试系统和有关数据,回收试题光盘、考生备课纸、试题清单及考官评分表等材料并留存备查,按规定格式制作面试成绩光盘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试题光盘及有关考试材料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
    5.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各司其职,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考试期间,要严格履行考试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6.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应对和处置;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成绩发布
教育部考试中心于2017年2月21日发布面试成绩,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 www.ntce.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市(区)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正确进行查询。
六、加强组织领导与考试经费保障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制定符合本地实际且便于操作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细则,指导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确保考试经费专款专用,保证面试考官等考试工作人员取得合理的劳动报酬,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