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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湖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5〕539号)的要求,现将我省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湖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境内;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流程和准考证打印
(一)日程安排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日期为12月16日-12月19日;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截止日期为12月21日;考生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23日;网上准考证下载日期2017年1月2日-8日;面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8日;面试结果公布日期为2017年2月21日。
(二)报名流程
1.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湖南)”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www.ntce.cn)。
2.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3.打印准考证时间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缴费成功后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2017年1月2日—1月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面试完成后需当场上交。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等待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级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州为面试考区,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应选择考区为长沙师范学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选择考区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且与规定的报名条件相符合。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或者有错误,影响报名或者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面试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需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A.户籍在湖南省内的社会考生所需材料: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B.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内的外省户籍考生所需材料: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或者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C.湖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考生所需材料: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经审查发现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已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下载地址:http://www.hnvedu.com/index.html
(二)面试科目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
4.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
5.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p#副标题#e# 四、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
1.考生进场。考生持相应资格审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指定的候考室。迟到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2.身份核验与资格审查。监考教师核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或人事关系证明、学历证书或在校生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面试考点、考试时段、报考学段与科目等信息,组织考生签名,宣读《面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摘录)》和注意事项,提醒考生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3.分组抽签。监考教师按照考点安排,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顺序抽签,登记考生抽签顺序号。维持候考室正常秩序。
4.面试环节。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抽题。按照考点安排和抽签顺序,考生持准考证进入抽题室,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面试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和细则,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结果。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主考官签字确认备查。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程序见《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
五、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5〕745号)规定的面试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类别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
收费标准 320元/人 390元/人

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7年2月21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将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是系统生成的电子版)。取得该《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依《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39号)文件规定面试成绩不予复核。
七、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其他事项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
    2. 其他考试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并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www.hnedu.gov.cn/index.html)、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http://www.hnteacher.net)查询。政策与考务咨询:0731- 88607919 ;
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
 

序号 考区名称 面试咨询部门 咨询电话 备注
1 长沙 长沙教育学院干训处 0731-88615735  
2 株洲 株洲市教育局教师科 0731—22663772  
3 湘潭 湘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31—53585513  
4 衡阳 衡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34-8811315;0734-8811307  
5 邵阳 邵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39-5603947;
0739-5603948
 
6 岳阳 岳阳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0730-8963658  
7 常德 常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736-7721620  
8 益阳 益阳市教师工作站   0737–4231504  
9 郴州 郴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  0735-2850789  
10 张家界 张家界市教育局人事科 0744-8223922  
11 娄底 娄底市教育局教师科 0738-8262289  
12 怀化 怀化市教育局师资科 0745-2713786  
13 永州 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  0746-6362332  
14 湘西州 湘西教体局教师科 0743—8224122  
15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0731-84402943 本考区只接受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报考
16 长沙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部 0731-84036181;0731-84036979 本考区只接受幼儿园教师类别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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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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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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