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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6〕35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2月16日-19日;
2.现场确认时间:12月19日-23日;
3.网上缴费时间:12月19日-23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月2日-8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5.面试时间:2017年1月7日至8日;
6.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2月21日。
二、面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符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6〕351号)的报名对象及条件,且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并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名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
1. 2016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2. 2016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
1.报名信息须由考生须本人认真填报。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或个人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也可拔打客服电话。考生可在面试报名时间内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考区设置: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五个考区,各考区的受理考生范围为:
哈尔滨考区:哈尔滨市、全省幼儿园学段、全省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科类;
齐齐哈尔考区: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
牡丹江考区: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
佳木斯考区:佳木斯市、双鸭山、鹤岗市、伊春市;
大庆考区:大庆市、绥化市。
注意事项: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报考时须选择“哈尔滨考区”。
2. 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严格按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在校生按学籍关系所在地选择对应考区,不得跨区报考,农、林系统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考。
(四)现场确认: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实行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在现场确认期间携带相应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指定确认地点(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办理手续并在报考信息确认单及承诺书上签字确认。禁止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个人替代考生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现场确认只负责受理考生面试报名身份信息确认工作,考生学历信息审核将在教师资格认定阶段完成。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黑龙江省的外省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附件2)原件。
考生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注意事项:
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现场确认,须在确认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现场确认。超过确认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缴费:面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于12月23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根据教育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146号)及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6〕37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共计240元。
三、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共8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相同,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四、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点击此处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五、面试考点
我省本次教师资格面试共设7个考点: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大庆师范学院、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省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黑龙江职业学院(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
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六、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程序: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三)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考生需自备国家正式出版的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参加面试,面试程序为:
1.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教材,考官按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现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试讲要求有相应板书,时间10分钟。
4.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10分钟。
(四)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2月21日后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九、合格证明
考生经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网(www.ntce.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附件:
1.黑龙江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学籍证明(样张)
4.承诺书
#p#副标题#e#
附1

黑龙江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考区名称 确认单位 确认地点 联系方式
哈尔滨考区 道里区招考办 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医街34号 0451-84615470
道外区招考办 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28号 0451-88953999
南岗区招考办 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4号 0451-53664442
香坊区招考办 哈尔滨市香坊区文端街18号 0451-87557683
齐齐哈尔考区 龙沙区招考办 齐齐哈尔市工建路187号龙沙政务服务中心221室 0452-2428254
黑河市招考办 黑河市教育局一楼 0456-8268280
大兴安岭地区招考办 加格达奇区人民路 0457-2712597
牡丹江考区 牡丹江市招考办 牡丹江市北小日照街东小一条路 0453-6986075
6986081
鸡西市招考办 鸡西市招生办 0467-2665513
七台河市招考办 七台河市景丰路(逸夫中学东侧) 0464-8270191
佳木斯考区 佳木斯市招考办 佳木斯市招考办(保卫路483号) 0454-8635680
双鸭山市招考办 双鸭山市尖山区西平行路430号 0469-4284095
鹤岗市招考办 鹤岗市工农区文化路东 0468-6110717
伊春区招考办 伊春市新兴西大街3号 教育局4楼 0458-3878473
大庆考区 大庆市招考办 大庆市龙凤区龙兴路406号(客运枢纽站往哈尔滨方向1500米处) 0459-4662111
绥化市招考办 绥化市北林区府西胡同8号 0455-8226698
8225299

 
附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幼儿园 141  
(二) 小学    
1          小学语文 241  
2          小学英语 242  
3          小学社会 243  
4          小学数学 244  
5          小学科学 245  
6          小学音乐 246  
7          小学体育 247  
8          小学美术 248  
(三) 初中    
1          语文(初级中学) 343  
2          数学(初级中学) 344  
3          英语(初级中学) 345  
4          物理(初级中学) 346  
5          化学(初级中学) 347  
6      生物(初级中学) 348  
7      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349  
8      历史(初级中学) 350  
9      地理(初级中学) 351  
10     音乐(初级中学) 352  
11     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 353  
12     美术(初级中学) 354  
13     信息技术(初级中学) 355  
14     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 356  
15     科学(初级中学) 357  
(四) 高中    
1      语文(高级中学) 443  
2      数学(高级中学) 444  
3      英语(高级中学) 445  
4      物理(高级中学) 446  
5      化学(高级中学) 447  
6      生物(高级中学) 448  
7      思想政治(高级中学) 449  
8      历史(高级中学) 450  
9      地理(高级中学) 451  
10     音乐(高级中学) 452  
11     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 453  
12     美术(高级中学) 454  
13     信息技术(高级中学) 455  
14     通用技术(高级中学) 458  
 

附3:学籍证明(样张) 
附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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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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