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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定于3月11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有关规定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2017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但学籍保留在学校)等原因,将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如果各项条件合格,可在2017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除上述第(二)类毕业生可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外,其余考生(含师范生)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考类别及报考科目(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16日。
考生网上报名后,各考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查(仅审查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
(二)交费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17时。
经审查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费笔试为70元/人·科。审查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2)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6日至11日。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
(二)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类别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四、成绩查询
2017年4月1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4月18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2)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五、违规处理
考生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实行网上审查。报名参加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的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规定。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获得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资格并通过笔试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关于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请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
(二)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报名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桂林市设有两个考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名考试。
(七)此次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复习。
(八)有关考试信息,考生也可关注我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各笔试咨询点联系。 
附件:
1.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2.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
3.笔试咨询联系表
推荐:
广西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资料
广西教师资格考试官方QQ咨询群:广西教师资格考试2群(点击加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 
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图(www.ntce.cn)
广西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附件2
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广西考区笔试咨询联系表

考区 笔试咨询点 地址 电话
南宁市 广西大学 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15室 0771-3235609
广西民族大学 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大一坡九栋103室 0771-3265112
广西师范学院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院行政楼307室 0771-3907897
广西财经学院 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771-3853117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经干院继续教育部 0771-3244530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广西机电职院教务科研处考务科 0771-3248625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0771-3279401
柳州市 广西科技大学 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广西科大第一教学楼一楼考试与培训科 0772-2685283
桂林
市区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桂林市育才路15号师大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 0773-5846465
桂林理工大学 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3-5899729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21号桂林师专教务科研处考务科 0773-2819126
桂林市
雁山区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中路1号 0773-5846465
梧州市 梧州学院 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考务科 0774-5836821
北海市 北海职业学院 北海市西藏路北海职业学院4号楼504室 0779-3920656
钦州市 钦州学院 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临时办公楼4栋1单元201教务处考务科 0777-2808030
贵港市 贵港市教育培训中心 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 0775-4573863
玉林市 玉林师范学院 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办公楼213室 0775-2666296
百色市 百色学院 百色市中山二路21号百色学院教务处办公楼112室 0776-2848133
右江民族医学院 百色市城乡路9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 0776-2849543
贺州市 贺州学院 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 0774-5228643
河池市 河池学院 宜州市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二区311室 0778-7921918
来宾市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院科教楼815室教务处 0772-4258925
崇左市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崇左市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办公楼307室 0771-78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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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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