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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直学校招聘教师2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濮阳市直学校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市直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市直学校招聘教师数量共计20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附件《2017年濮阳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所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专业技术十级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以农村教师身份申报取得的职称除外),任职资格证学科应与所报岗位学科相一致;

   报考专业技术十三级教师岗位的,不限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编在职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

  6、尚未毕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其毕业院校开具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并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以及就业报到证;

  7、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5、拒绝、逃避服兵役的;

  6、濮阳市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7、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师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7年濮阳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濮阳教育网(www.pyedu.gov.cn)发布。

  上述网站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2月7日8:00至2月9日18:00 。

  报名网址: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

  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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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交申请。报考人员登陆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17年濮阳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 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2月7日8:00至2月10日18: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 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2月11日上午12:00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人员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 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2月22日8:00至2017年2月25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与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再改报其它岗位。

(四)笔试

  笔试设一门综合试卷,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教育综合知识,以及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我市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目前在岗(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考生和符合报考条件从我市入伍或濮阳市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濮阳市教育局行政服务大厅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为3: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2份(从报名网站打印);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资格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请妥善保管报名表。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内容主要依据濮阳市市直中小学现行教材制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报名表。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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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教育等部门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3年来工作表现。

  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2017年濮阳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招聘指定网站,以免错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若在报名资格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2017年濮阳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0393-8991708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    0393-8991731

  市人社局    0393-6665562

点击下载>>>

2017年濮阳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017年濮阳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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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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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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