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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2017年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温岭市2017年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教师公告

  为满足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188号)等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全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温岭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209名(含雷公山民兵哨所哨员2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7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zjwlhrss.gov.cn/)

  2、温岭教育信息网

  (http://www.wledu.org)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市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的范围和对象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温岭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2、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温岭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

  3、截止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审核之日还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仍在市教育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2016年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到2017年7月12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1、时间:2017年2月21日08时-3月1日16时30分。

  2、网址:(http://www.wlteacher.org/web/renshi)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本报名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现场资格审核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17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17年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温岭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3、办法:

  (1)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报名系统打印的《2017年温岭市公开招聘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相关户籍证件(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2015、2016年毕业生应提供本报名系统打印的《2017年温岭市公开招聘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更改报考职位,未通过的考生可再次更改报考职位。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网上未报名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缴纳考务费每门48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17年4月3日9时-4月15日17时。

  2、已缴费人员登录本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总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2、时间:2017年4月15日

  上午9:00—11:30    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   学科专业知识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有关规定

  (1)按招聘职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若该招聘职位笔试总成绩平均分在50分及以上,则以50分为该招聘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若该招聘职位笔试总成绩平均分在50分以下,则以该招聘职位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2)笔试科目成绩及笔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应届毕业生招聘资格条件确认

  1、时间:2017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温岭市太平街道黄杨山路6号—教育局机关大楼北幢三楼309室)。

  3、办法: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市教育局接受招聘资格条件确认,逾期或证件不齐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出现的面试空缺人数从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3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4-6人的按1:2.5的比例;7-10人的按1:2的比例;11-15人的按1:1.7的比例;16-20人的按1:1.5的比例;21-25人的按1:1.3的比例;26人以上的按1:1.2的比例)。若计算的面试人数为小数时,小数非“0”时则进1;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不再另行通知。

  1、各招聘职位面试办法

  (1)A01、A02幼儿教师职位。a、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时间为30分钟;b、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50%),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0分钟,参考教材为幼儿小、中、大班教材;c、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时间为10分钟。

  (2)A11、A23体育教师职位。a、体育教学综合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测试时间、内容另行通知;b、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50%),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A11小学、幼儿园体育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小学体育教材,A23中学体育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初中体育教材。

  (3)A12、A24音乐教师职位。a、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60%),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b、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时间为15分钟。A12小学、幼儿园音乐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小学二至六年级教材;A24中学音乐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初中七至九年级教材。

  (4)A13、A25美术教师职位。a、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时间为30分钟;b、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60%),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A13小学美术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小学二至六年级教材;A25中学美术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初中七至九年级教材。

  (5)A27心理健康教师、A28国际商务教师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普通话水平和板书等。

  (6)A29信息技术教师、A30职高汽修教师职位。分别测试信息技术、汽车修理教学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7)下列招聘职位采取模拟上课,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其中英语教师职位须用英语模拟上课。

  ①A03特教教师职位的参考教材为全日制培智学校义务教育生活化实验教科书《语文》(浙江教育出版社)四至九年级教材。

  ②A04、A05小学语文教师、A06、A07小学数学教师、A08小学英语教师、A09小学思想品德教师、A10小学科学教师职位的参考教材分别为小学二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科学教材。

  ③A14中学语文教师、A15中学数学教师、A16中学英语教师、A17中学社会教师、A18中学科学教师职位的参考教材分别为初中七至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教材。

  ④A19中学政治教师、A20中学历史教师、A21中学地理教师、A22中学生物教师职位的参考教材分别为普通高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必修教材。

  ⑤A26中学财会教师职位的参考教材为浙江省课改教材《原始凭证填制与审核》(高等教育出版社)。

  2、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每个试场考官为5人,直接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3)面试各项内容测试成绩及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

  考试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察合格者按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不再另行通知。进入择岗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招聘资格条件确认时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5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公布。招聘职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6、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7、报考人员对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反映。

  8、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的试卷,考生可参阅浙江招生考试网的《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9、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其他事项

  (一)2017年雷公山民兵哨所哨员聘用

  在报考A01幼儿教师职位未聘用女性考生中,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选拔。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总成绩占50%、选拔考试成绩占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雷公山民兵哨所哨员2名。具体报名时间、选拔条件和方式另行公告。

  (二)2017年免费师范毕业生聘用

  1、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优秀毕业生的免费师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报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家奖学金证书或省优秀毕业生证书,可不参加招聘考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

  (1)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17年3月23日前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一式3份,填写好相关信息,报送市教育局审核。

  (2)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办理聘用手续。

  2、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参加招聘教师考试未被聘用的免费师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我市农村薄弱学校任教。

  (三)2017年列入“浙江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农硕计划”)对象的毕业生聘用

  已与市教育局签订合同的“农硕计划”毕业生,须按本公告要求参加本次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生源地不限。

  1、经招聘考试被聘用的“农硕计划”毕业生,请于2017年8月15日前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农硕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一式3份,填写好相关信息,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农硕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办理聘用手续。

  2、经招聘考试未被聘用的“农硕计划”毕业生,按照合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4+1”培训一年

  见习期培训不合格或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定级,延长见习期一年,直至考核合格。

   (五)聘用人员在温岭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76-86218870、86126136、86010877

附件:
  1、《2017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

  2、《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

  3、《“农硕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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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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