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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江县2017招聘教师87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南江县2017招聘教师87名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解决我县专业教师缺乏的矛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8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南江县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表.xls》(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符合公告及《岗位表》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考生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考生年龄为18-30周岁(1987年8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三)限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我县在编在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教育和人事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8、近三年内参加我县教师招聘体检、政审、聘用弃权的;

  9、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至13日。

  2、报名地点:县教科体局人事股(红塔新区进修校院内)。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报名。

  4、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5、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doc》1份(现场领取并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1份;

  (5)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6)往届生须提供电子学历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高效招就处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名费用: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7、 资格初审:

  由县教科体局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材料的真实性,以考核和查阅档案核实确认情况为准。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若某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2:1时,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余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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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所有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

  (1)音乐专业测试声乐、弹唱和特长。

  (2)体育专业测试跑、跳、投等。包括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和加试项目(加试项目为田径的跑类、跳类、投类或者三大球一小球中之一)。

  (3)美术专业测试速写、素描和特长。

3、专业技能考核实行100分制计分,考核结束当场计算公布考生得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核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学科拟聘人数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组织加试,面试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通过南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3、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考核合格面试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递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考核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申请调动。拉通排名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岗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若面试成绩并列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2、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人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相关提示

1、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如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招聘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通过网站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请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自行负责整个选聘过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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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由南江县教科体局、南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科体局:0827-8225533 县人社局:0827-8227499

举报电话:

  县纪委:0827-8225189 县人社局纪委:0827-8227362

查询网址:

  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cnj.gov.cn/]

  点击下载>>>1-2.zip

  南江县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表.xls

  报名登记表.doc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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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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