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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和县2017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政和县2017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通知

各中心小学、第二实验幼儿园:

  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政和县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6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7年政和县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身体健康。

  2.年龄:小学教师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幼儿教师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 报考小学教师应持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应持有幼儿园学科教师资格证。

  4.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城区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校毕业,农村幼儿教师要求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校毕业,专业对口。符合城区幼儿教师报考条件的,可兼报农村幼儿教师岗位,但需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上填写“兼报农村幼儿教师岗位”,否则视为仅报考城区幼儿教师岗位。

  5.具有报到证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不招聘本县在编教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2.在职人员报考,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材料。

  3. 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政和县所属学校的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招聘农村所属学校在农村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辞职、调离本县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应聘农村小学的教师,应服从中心小学安排,须在乡、村小学任教至少满2年。

三、报名办法

  1.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报名(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7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至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县教育局人事股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负责报考人员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初审。

  2. 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应于4月10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

  3.加分手续办理: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5月4日至5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具体办理办法将在政和县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经初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政和教育之窗”(http://www.fjzhjy.cn)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见附件2序号3至31),由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

  本次笔试涉及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上公布,报考者可自行上网下载。政和县教育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实际招聘人数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40分及以上(按百分制折算)方可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

  4月16日全省统一笔试,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下午15:00-17:00(教育综合知识)。考生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

  个人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 政策加分。

(五)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可于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 方式:面试人选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即按1:3从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实际招聘人数的,笔试成绩需达到40分及以上(按百分制折算)方可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经县教育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政和教育之窗” (http://www.fjzhjy.cn)上公布。

  2. 面试前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将在政和教育之窗公告栏上公布),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学历证(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和电子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考生还需提供认定申请相关材料)、报到证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所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并承诺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求的证书原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取得证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将在“政和教育之窗”上公布。

六、聘用办法

  1.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办法:按招聘的学科计划数,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 :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报考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日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依次递补。

  4.确定聘用岗位: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按照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学校。

  5.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向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 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6月底,向社会发布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政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3321588。

点击下载>>>

  2017年政和县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doc

  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doc

政和县教育局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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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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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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