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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七台河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七台河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附件: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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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凤山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凤山县教育局关于凤山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pdf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户籍。

(二)持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认定时间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河池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4年4月1日上午9:00至7月8日16:00。

下半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2月2日16:00。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2024年5月27日至7月15日。

下半年: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9日。

审批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第二办公室)。

申请人应在各批次网报时间前关注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统一要求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已为申请人准备好体检表),体检表上所粘贴的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需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且已经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户籍,但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4)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申请人因改名而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要提交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

8.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我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现场确认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要求,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4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环江县教育局人事股(第二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

(二)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三)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第二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820775。

特此通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广西柳州三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柳州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为做好三江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认定三江县户籍和持有有效期内的三江县居住证人员申请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 0772-8618092。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三江县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户籍在三江县管辖区内;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三江县居住证。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教育厅统一安排,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系统平台开放时间:

上半年开放时间:3月20日至7月22日。

下半年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0日。

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注:今年的系统功能升级,按照国家数据安全要求,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申请人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

(二)教师资格体检

认定机构与体检医院落实体检时间,明确体检要求,并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载路径。

教师资格体检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三江侗族自治县现场审核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时间、地点:

上半年时间:2024年6月26日—7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下半年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三江县古宜镇中山路28号)。

(五)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柳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柳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七、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关注户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浙江遂昌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2024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一)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需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其他报考人员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引进: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5月14日17:30

报考人员通过手机软件市场(手机端)或者钉钉网站https://www.dingtalk.com/(电脑客户端)下载安装并注册钉钉软件,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遂昌教育局二维码”加入遂昌教育局,再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二维码”后进行报名信息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遂昌教育局二维码)

(报名二维码)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5月15日12: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二维码”,然后通过页面中的“查看数据”功能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5月13日8:30-5月14日17:30)内的,可再次通过“发起提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受应聘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5月15日0:00-5月16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二维码”办理网上缴费,缴费人员一定要在备注栏中填写本人姓名。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考试费为50元,共计100元。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二维码)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5月16日9: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遂昌县教育局计财科审核,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免除考试费考生无需再进行网上缴费。

4.缴费确认

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5.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1日8:30至5月22日17:30(上班时间),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遂昌县教育局7楼705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

上午8:30—10:00教育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

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教育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折算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为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遂昌县职业中专(遂昌县妙高街道上南门路8号)。

(三)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招聘计划在3人及以上的职位比例为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名单公布后,入围应聘者本人带相应的待审查核验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新城大厦2号楼7楼707室)参加资格复查核验。资格复审需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毕业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逾期报送审核材料原件或逾期不领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折合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折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折合成绩又相等,以专业知识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总分差5分及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并不再递补。

2.录用后在核定的学校范围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

3.录用人员不参加选岗的、放弃选岗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以及事后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的人员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三)遂昌县户籍指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如以户籍报名的以2024年5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和现服务遂昌的大学生志愿者,户籍不限。

(四)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五)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统一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uichan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8132599

投诉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9653

附件:2024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附件:2024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xlsx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西河池东兰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东兰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东兰县户籍;

  (二)持有东兰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东兰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东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网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2024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我县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安排如下:

  上半年: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2、报名网站及入口。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

  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3、申报注意事项。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

  (3)《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6月3日—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2、现场确认地点:东兰县扶贫移民家园(向阳新城)3栋B单元2楼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3号教育局窗口。

  3、现场确认需提交或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④驻东兰县部队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东兰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特别提示: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统一组织体检,指定体检医院为东兰县人民医院;体检表上的相片应与网报相片同底,并盖体检医院公章;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如未能参加统一核查的,需申请人持身份证到确认点附近的东院派出所向阳警务室(地址:向阳新城社区南门;交通指引:从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向南步行50米后右转,向西再步行50米即到)出具并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自2024年开始,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均需要申请人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

  (二)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颁发证书。申请人手机收到的“广西大数据发展局”发送的领取信息后方可凭身份证原件(2024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3号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提供邮寄服务,个别需要邮寄的,请与窗口工作人员联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东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廖克盛老师,联系电话:0778-6333717(办公室)、18077809160 (手机) ;谭核老师,联系电话:0778-6500706(政务教育局窗口)、13877822577(手机)。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东兰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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