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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清镇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清镇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广大社会人员: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26号)及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发〔2017〕4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及范围
  (一)认定方式
  按照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部署,实行网上申报认定(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认定范围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一)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教师资格申报工作。
  (二)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2017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按照非统考要求认定;对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员,持有效期内国考合格证到认定机构,经现场确认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
  三、认定对象及学历要求
  (一)认定对象
  1.清镇市户籍的公民。
  2.户籍暂时还没有落户在清镇市,但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清镇的正式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证明)。
  3.户籍不在清镇市,但人事档案托管在清镇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须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4.除执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对已获得教师资格后受职称岗位变动未重新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认定其他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学历要求
  国民教育系列中师及以上学历。
  四、工作安排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准备材料及网上申报
  1.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后进入相应的入口(参加全国统考申请或参加非全国统考申请)注册报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按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的清镇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
  2.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5月26日,截止后不得修改或补报。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26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3.申请人现场确认携带资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学历证书、有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2017届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有效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按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执行)、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档案、户口托管到本地人才市场的有关材料)。
 
序号
材 料 名 称
材料
份数
备   注
1 网上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申请表上需贴2寸白底近照。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 详见附件1.在职人员需在所在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鉴定盖章;社会人员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和户籍所在派出所鉴定盖章。
3 小2寸白底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同底) 2 近期免冠小2寸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上传网上申报系统的一样);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网报编号
4 网上报名号 1  
5 网上在线打印的有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2017届应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 1 审核原件
6 学历证书复印件 1 审核原件
7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1 审核原件
8 申请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 如户籍不在清镇市,但人事档案在本市的,出具档案所在单位证明(原件),或出具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审核原件)。

注: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装订顺序  

特别说明:
  (1)第5项至8项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由于2017年贵州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不再为申请认定人员发放《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各申请认定人员自备档案袋,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在线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及第5项至8项装入档案袋。
  (2)申报人员须在《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上粘贴好档案袋封面(内容详见附件3)。
  (3)清镇市在职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提供的材料由各中心校、中学统一收齐上交。(经办人需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体检
  1.体检时间
  预定于2017年5月29日—5月30日(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体检相关要求
  (1)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对象在体检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体检内容体检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回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2)体检表由申报人员按照申报类别自行打印(附件2),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使用《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其他申报人员使用《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
  (3)体检费用体检时自行缴纳。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四)证书发放
  1.发证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27日至6月30日。
  2.发证地点: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相关事宜
  (一)教师资格证书的申领与管理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二)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简化程序招聘美术教师和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各学校须及时通知近年新招聘的简化程序招聘美术教师和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三)各学校要加强宣传,鼓励教师结合职称系列,依法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红旗路延伸段,市自来水公司对面)
  联 系 人:丁晓沙 徐言超          
  联系电话:0851-82522296                       
  邮  编:551400      
  清镇教育信息网:http://www.qzjyw.gov.cn/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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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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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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