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北东湖高新区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东湖高新区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7]1号)精神,现将我区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2017年上半年我区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范围

  2017年上半年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是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规定的各项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任教学校在东湖高新区的社会人员(区内民办学校职工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我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

  (二)户籍所在地为东湖高新区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或个人户口登记表原件)。

  (三)东湖高新区范围内高校2017年应届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东湖高新区范围内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后向我区教文体局申请教师资格,区教文体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主动与我局联系,开通现场确认点,并按我局要求做好现场确认和材料申报工作。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未开通现场确认点,或未按我局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统一组织申报的,我局不受理其教师资格申请。)

  二、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在4月17日—4月28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为认定机构,社会人员必须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为现场确认点,普通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必须选择所在高校为现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见网报页面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或现场确认点的通知。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3日—5月4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确认地址为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光谷四路公共服务中心2楼D29窗口。联系电话:65528836,联系人:袁老师。

  (三)区教文体局认定。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和网上公示,在受理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在高校集中提供毕业证并将其复印件盖章归档后完成,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四)颁发证书。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请申请人关注东湖开发区政务网通知公告。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报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的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在认定截止期限前通过学校集中送教育局),社会人员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指定体检医院体检无效)。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复印件。

  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鉴定)。

  7、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1寸照片一张(与网报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9、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任教学校在我区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由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买社会保险的凭据。

  10、牛皮纸档案袋、《2017年东湖高新区申请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或《2017年武汉市申请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者)一张并贴在牛皮纸档案袋正面。

  (三)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附后(见附件1),申请人可从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高校可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在符合体检条件的校医院体检。湖北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照片(注:体检时请按申请种类带相应体检表和身份证,幼儿园教师体检要避开生理期体检,体检必须是现场确认之前完成,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退回)。

附件:附件1-6

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名单

湖北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表

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

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3月16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