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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注册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注册通知

根据国家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做好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申请认定程序及有关事项均已通过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7〕5号)向社会发布,请申请人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遵照执行。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教师资格认定程序,认真执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受理、专家审查、审核批准、颁发证书的工作流程,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各类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严格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范围,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不得受理非本地户籍或工作单位人员(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可在学校所在地)对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受委托高校不得受理非本校拟聘人员的申请。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核工作,尤其要重视对申请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和思想品德考察。要建立教师资格申请人档案,收集涉及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全部相关材料,进一步完善并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审核师范生身份,依法认定。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依据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录取名单及所学专业变更情况对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者进行审核。

(四)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师字〔2002〕9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7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

(五)非受委托高校的申请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其所在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携带《2017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1)和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种类及整理要求》(附件3)整理的材料到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路16号)进行现场确认。

受委托高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校《2017年湖南省受委托高校拟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2)和本校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审查。

(六)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必须提高对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成立以各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信息安全制度,指定计算机、USBKey钥匙、存储介质等物品的责任人,防止用户名、密码、机构、数据、不应公开的文件等信息的泄露。

(七)严格执行工作计划。2017年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春季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3月20日至7月21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2.秋季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信息系统开放时间内,安排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现场确认、审批及数据管理等工作。各级认定机构应将现场确认的有关材料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全面、明确的公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各个环节的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教师入口关。各市州教育(体)局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二、全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各项要求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39号)、《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43号)、《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湘教通〔2015〕539号)等文件执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等事项,我厅将根据教育部及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及时公告。请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做好政策衔接和解释、宣传等工作。

(一)做好2015、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关后续工作。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规定,2015年和2016年下半年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笔试已通过而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在其面试报名时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即可参加当次的面试。逾期后其笔试合格成绩将自动失效。各地、各单位要将这一规定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二)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准备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及各市州教育(体)局要认真总结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笔试、面试组考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落实解决措施,部署安排好2017年的组考工作。针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特点和要求,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及各市州教育(体)局要特别注重加强面试考官和技术员队伍的建设,做好面试考官和技术员的遴选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切实提高面试工作质量。

三、全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2017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为:

1.全省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各级教科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

3.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4.在2015年、2016年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2017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核查

时间安排:4月-6月

1.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定期注册工作部署、注册机构设置、人员培训;

2.向辖区内所有的学校布置定期注册工作;向教师宣传、动员并提出定期注册工作要求;3.清理、核查所有2017年注册范围内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对证书和申请表遗失或损坏的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5);对证书和申请表所载信息不完全或信息错误的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数据更正表》(附件6)。附件5和附件6由市州教育局注册机构审核、汇总后,报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科备案。对无证书、申请表其他证明资料的,今年暂缓办理定期注册;

4.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对附件5和附件6的信息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的规定,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做相应处理。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领取空白证书,县市区教育局制作新证书并发放给相关的教师。

(二)第二阶段,定期注册

时间安排:9月-12月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1-7

2017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017年湖南省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种类及整理要求

2017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工作日程安排表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湘教通〔2017〕101号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7日

湖南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注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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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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