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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于4月18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条件(参照2017年上半年笔试公告要求)。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请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四、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21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五、面试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的办法。考生在4月18日- 4月20日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考区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4月23日17: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16〕29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305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现场审核及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二)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考区只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中学学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福州考区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所有科目和南平、宁德考区其他科目的报名面试及现场审核工作。

  厦门、泉州考区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所有科目和莆田、三明考区其他科目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漳州考区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所有科目和龙岩考区其他科目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三)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由福建教育学院考区负责报名及现场审核。

  (四)中职文化课参照高中学科面试考生到相应的考区报考。中职文化课中的心理教育学科由福建教育学院考区负责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五)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9日- 21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17:00)。现场确认点地址详见下表。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备注

 福州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仓山区上三路32号    11号楼一层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文科楼左侧后面)

0519-83451393

只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及南平、宁德考区其他科目报名考生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

福州市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 教学楼1001室

0591-23510083、23510081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行政办公楼116室

0591-28956310

仓山区自考办

仓山区上藤路万春巷19号(教师进修学校内)

0591-83476494

鼓楼区自考办

福州市白水塘直巷(屏西小学东侧围墙100米处)

0591-87866162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办事窗口

群众路164号(教育新濠酒店一楼)

0591-83332876

 厦门

集美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集美银江路183号校总部吕振万楼

0592-6180057

只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及莆田、三明考区其他科目报名考生

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

0592-5703121

 莆田

莆田学院教务教材科

学术交流中心607

0594-2606019

只面向本校在校生

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自考办

莆田市北大北街15号荔城区教育局702室

0594-2296402

只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

 三明

三明学院(三元校区)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0598-8313989,0598-8033403

只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

 泉州

 鲤城区招考中心

鲤城区中山北路46号

0595-22766468

只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及莆田、三明考区其他科目报名考生

 泉州师范学院

东海校区特教大楼B402

0595-22919911

只面向本校东海校区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诗山校区办公楼三楼302教务科

0595-86488835

只面向本校诗山校区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行政楼B403

0595-22371633

只面向本校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漳州

漳州市自考办

闽南师范大学创业楼111室

0596-2046223

只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及龙岩考区其他科目报名考生

 南平

南平市自考办

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183号(市教育局二楼)

0599-8827529

只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

 龙岩

龙岩市教育局招考办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市教育局办公楼五层)

0597-2319003

只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

 宁德

宁德市自考办

宁德蕉城南路55号(宁德市教育局四楼)

0593-2915691

只接收户籍或人事关系(含在校生)在本考区内考生

宁德师范学院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院东侨校区行政办公楼四层410室

0593-2955125

0593-2338535

只面向本校在校生

福建教育学院

福建教育学院

福州市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自考服务中心

0591-83724398,83651252

  只面向报考中职专业课及   实习指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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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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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考生须在网报时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该设区市(考区)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等手续。

  (八)凡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需在网报时选择“福建教育学院”考区,现场确认点安排在福建教育学院。

  (九)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相应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需携带的材料有:

  1.户籍在福建省内的考生。

  (1)考生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福建省内的外地户籍考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三)未参加2017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标准参照2017年上半年笔试公告要求。

  (四)已参加2017的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7年5月15日-21日。

七、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17年6月13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八、其他事项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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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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