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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西安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面试考官队伍,适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新要求,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16〕7号)有关规定,陕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7号),决定启动新一轮考官遴选推荐工作。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原则上从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曾获得过市级教学能手以上称号的骨干教师,各级教科研机构优秀教研员中遴选,个别学科可以从获得区县级教学能手以上称号的骨干教师中遴选。

二、考官基本条件

  (一)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10年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能胜任考官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小学、幼儿园、中学薄弱学科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获得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的,对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不作要求。

三、考官职责

  (一)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

  (二)服从省、市考试机构的安排,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三)自觉加强相关政策和面试业务知识的学习,接受面试培训与工作考核。

  (四)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回避、监督等规定。

  (五)完成考点主考或考务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四、遴选名额

按照我市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报名情况,结合考生学科学段报名及考场考官编排需要,我市拟遴选推荐1300名考官。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五、遴选程序及原则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宣传,及时公布遴选范围和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西安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二)确保平衡,全科覆盖。要充分考虑本地实际,确保本地区推荐专家全科覆盖,农村一线优秀教师占一定比例。

  (三)审查培训,考核入库。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西安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要及时将审核通过的推荐人选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资格审核合格的推荐人选要统一接受面试业务培训,考核上岗。培训实行“省级培训市级首席考官,市级首席考官培训本市考官”和“省级首席考官巡回培训各市考官”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培训考核合格统一颁发考官证书。

六、面试考官管理

  (一)各区县教育局负责面试考官的遴选推荐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各区县推荐人选,西安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负责面试考官的培训、考核、考官库维护、面试调配等工作。

  (二)建立面试考官管理制度。西安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对本地面试考官进行工作考核,建立面试考官诚信档案。对不信守承诺、工作考核不合格或者违反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纪律的面试考官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关处理,直至将取消考官资格、取消荣誉称号。

  (三)面试考官统一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行为准则,不得随意组织或参加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教学辅导培训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考官作为面试工作的主体,肩负着为教师队伍把好“入口关”的重要职责,其素质和水平也直接影响着我市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区县教育局要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从教师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工作按时完成。

  (二)广泛动员。我市各级各类手骨头参加教师资格证面试工作,是发挥骨干示范、引领、带动、培养等的工作职责,是一项应该履行责任和义务,各区县教育局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为优秀教师参加教师资格证面试工作提供条件,将更多更优秀的教师遴选推荐出来,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和理由限制、剥夺教师参加面试工作。

  (三)严格把关。各区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面试考官的基本要求、遴选原则、程序等,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好考官遴选工作,确保推荐有坚定理想信念,有高尚道德情操、有扎实专业知识,有博大仁爱之心的教师参加面试工作。

  (四)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2)和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的电子版,应于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纸质版于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前将推荐表和考官基本信息表汇总后报西安市教育局。《申报面试考官学科代码与名称对照表》见附件4。

  (五)本次遴选工作结束后,由省考试管理中心聘请教育部专家组,对省、市级首席面试考官进行培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毅  电话:86786593   邮箱:29932197@qq.com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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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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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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