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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昆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昆明市辖区内的人员;

   注:工作单位属昆明市辖区内是指与昆明市辖区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经相应劳动保障部门鉴定及登记备案。

   (二)昆明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二)学历要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昆明市(含所辖县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合格。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附件1)。

四、网络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络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8日-5月16日。

(二)报名网址及步骤(详见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说明》

1.已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其他条件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选择认定机构—昆明市教育局,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选择认定机构–昆明市教育局并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三)现场确认

1.社会考生到设在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871-63149820,具体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二楼(可坐地铁到驼峰街站下或菊花村坐170路公交车在市委站下车,往前走约150米可到);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4日—5月1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节假日除外)。

2.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到设在本校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普通高校须于5月19日17:00以前完成现场确认。各高校具体时间安排,考生应以学校通知为准,现场确认相关事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

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如下:

云南师范大学:65912286

云南民族大学:65910083

云南大学:65034273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65843366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68313312

云南农业大学:65227647/65227085/65227807(农大体育学院)

西南林业大学:63863048

云南艺术学院:65937306

昆明理工大学:65192846(莲华)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68357477

云南财经大学:65113284

昆明学院:65098081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64577159

昆明医科大学:65349403

云南中医学院:65918043

3.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请按顺序对照整理好如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系统生成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A3纸双面彩色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注:对申请人学历材料相关事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4)昆明市辖区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 (原件1份);

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中每一项体检结果均须有医生签字,照片和体检结论处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果为近三个月内。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附件2)以及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社会考生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户口在昆明的提供户口本)或者与昆明市辖区内单位签订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备案的有效劳动合同(户口不在昆明但工作单位在昆明的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8)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申请表,1张办证),照片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9)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并加盖材料管理单位公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档案保管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教育实习鉴定表(档案保管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

(10)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须提交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已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只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注:已报名参加昆明市教育局2017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4月25日-5月18登陆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以上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认定结果及颁发证书

(一)社会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二)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并提交复印件后方可领取认定结果及教师资格证书,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前请详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说明(附件2)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应届毕业高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具体事项请咨询相应教育局电话。

县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五华区教育局64185762

盘龙区教育局63165958

西山区教育局68257075

官渡区教育局67179061

东川区教育局62121307

安宁市教育局68683114

呈贡县教育局67478394

晋宁县教育局67894463

富民县教育局68811053

宜良县教育局66186381

石林县教育局66035306

禄劝县教育局68912756

寻甸县教育局62661390

嵩明县教育局67914846

(三)如需了解更多教师资格相关信息,请登陆以下网站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阅: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

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

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

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咨询电话:0871-65165786。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说明

附件3: 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

附件4: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办法

昆明市教育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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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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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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