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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市2017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酒泉市2017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各相关办学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酒泉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酒泉市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受理的对象为:已参加全国统考且成绩合格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不含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酒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各自辖区内申请人员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酒泉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4.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相关教育类专业知识。

  5.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7.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认定时间

  按照省教育厅安排,2017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春季和秋季两次完成,其中,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络认定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至7月22日,秋季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0日至12月10日。根据省上系统开放时间,我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5月21日,其中,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21日,现场提交确认网报信息材料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26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秋季网报及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类申请人员要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申请,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认定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在全市各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 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和个人信息查询。

  2.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需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提交材料的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26日,现场确认地点为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酒泉市教育局服务窗口。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3.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需到规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向相关认定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根据提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填写好网报信息后,自行从网报页面系统下载打印已在系统填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幅正反面打印),并粘贴与网报时所用电子照片同底的照片。

  (2)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A4纸幅复印件一份。如本人身份证显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不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者户口本迁移记录复印件。户籍不在酒泉辖区,工作单位在酒泉辖区的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证明。

  (3)学历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与所申请教师资格条件相符的学历证书原件和A4纸幅复印件一份。

  (4)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申请人需提供参加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和A4纸幅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登记证明材料。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申请人需提供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科目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原件和A4纸幅复印件一份。

  (6)体检合格证明材料。申请人需在酒泉教育网上下载《甘肃省酒泉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或《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详见附件),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粘贴照片后,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申请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需持已填写基本信息的《甘肃省酒泉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酒泉城区县级以上人民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酒泉市中医院等)或各县(市、区)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由医院在体检表上填注体检结论,主检医生签字,加盖医院公章,体检参照《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其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参照《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采用《甘肃省酒泉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采用《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必须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7)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证明材料。申请人需在酒泉教育网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详见附件)。《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本人单位填写,社会人员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填写。

  (8)彩色照片。申请人员需提供制证用彩色一寸照片两张,所提供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且将照片轻轻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上,以备后用。

  4.审核认定

  全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5.证书发放和领取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发布,通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了解相关情况,及时申报相应教师资格。各县(市、区)教育局系统设置的认定计划的时间段要与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保持一致。在信息系统中设置认定工作计划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各自认定通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上报市教育局。

  (二)严格认定标准和程序,保证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各自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负责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不得随意降低或放宽条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耐心解答社会咨询,形成按期及时认定、社会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格证书管理,减少证书浪费。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证书申领、损耗及留存数量的清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教育局。耗损证书要登记在册,专人保管,待市教育局核查后再行销毁。

  (四)严格历史数据信息的更新、变更工作。各县(市、区)

  如需更新或变更教师资格认定数据,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以纸质文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新、变更有关数据。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3.zip
  1.甘肃省酒泉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3.思想品德鉴定表酒泉市教育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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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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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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