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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东辰国际学校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宜宾市东辰国际学校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

  宜宾东辰国际学校是一所集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为一体的高规格民办寄宿制学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教师共26人,部分引进岗位如无人报考或未录用,其岗位指标转为考调指标,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宜宾东辰国际学校面向全国引进考调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近三年(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时间为准)从事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岗位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普通话符合要求(小学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高中的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身体健康。
 (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县(区)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2)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二等奖(含省级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一等奖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获得市(地、州)政府教育成果奖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高中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获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者;
  (7)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2.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三等奖或县(区)级赛课二等奖以上者(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具有连续5年以上高中同学科任教经历,目前仍然在普通高中任教的教师,并在普通高中任教过程中取得上述“1”项条件中规定的荣誉之一者,年龄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年龄、经历、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如报考岗位年龄最大为40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前未满4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25日。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宜宾东辰国际学校2017年选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教师个人信息表》并发送至邮箱job@ybdcgj.com。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5月26日,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宜宾东辰国际学校(校门口门岗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5月27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宜宾东辰国际学校(详见准考证)。
 (三)综合考核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综合考核。对达不到1:3的岗位,划定进入综合考核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若该岗位全部参考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则该岗位取消。
  2.考核内容:讲课说课、才艺展示。
 (四)校长面试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高低排名确定进入校长面试人选。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校长面试后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在编在职证明材料(正式聘用文件、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近三年相关单位出具的任教证明、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和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公示
  校长面试通过的拟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填写审核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经教育、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的所有拟聘用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180日内提供由原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2.教育主管部门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福利待遇
 (一)实行结构工资制,其待遇不低于翠屏区公办教师待遇并且高于宜宾市高端民办学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具体待遇面议。
 (二)按政策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
 (四)在宜宾东辰国际学校工作期间享受与翠屏区公办在编在职教师同等的晋职、晋级、评优选先等权利。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2.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东辰国际学校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
  宜宾东辰国际学校咨询电话:0831—5550550

点击下载>>>1-2.doc

  1:宜宾东辰国际学校2017年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2:应聘教师个人信息表

  3:2017年宜宾东辰国际学校面向全国考调在职教师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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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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