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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哈尔滨市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第一、第二、第四、第五、第六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第一、第二、第四、第五、第六幼儿园)工作人员58人,统一招聘后,调剂分配至各园,报名考生服从分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7年哈尔滨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rbin.gov.cn/
  (三)哈尔滨妇女网站:http://www.hrbwomen.org.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以报名日期为准;
  4.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6月14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16时。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地址:道里区地段街198号)

  需要携带的证件: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报名,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1.填写完整的《2017年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1式2份,贴照片,照片必须为正面免冠彩色近期证件照,另带2张2吋同版证件照;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查询截图(学信网→高等教育→学籍信息截图、学历信息截图)。

  6.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应携带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2017年毕业生证明》(附件4),并填写《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确认承诺书》(附件5);

  7.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8.在职在编人员需要出具单位推荐证明。

  以下情况可以通过资格确认: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资格确认后,若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2.提交资格确认的照片须为2吋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

  3.咨询电话:0451- 84664008

  4.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5. 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以报名日期为准)。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16时。

  2.领取地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地址:道里区地段街198号)。

  3.携带证件: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准考证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要另外提供下列证件:

  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代领笔试准考证委托书(附件6)。

  (四)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幼儿教师(国学方向)岗位,另外加试20分国学试题;幼儿教师(声乐舞蹈方向)岗位,另外加试20分声乐舞蹈试题,考试时间为140分钟。)

  (3)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自行登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4)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此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及情景模拟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体检由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核由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17届毕业生毕业时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451-84664557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十、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人社局及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社局及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1.《2017年哈尔滨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7年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2017年毕业生证明》
  5.《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确认承诺书》
  6.《代领笔试准考证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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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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