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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精神,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11月4日举行。现将广东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类别

11月4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笔试科目代码及有关说明

(一)笔试科目代码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201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2017年下半年新增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2017年下半年新增

(三)

初中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2017年下半年新增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二)有关说明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7.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报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安排

(一)报名时间

考生笔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5-8日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2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30日-11月3日

(二)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2。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五)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于12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由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2. 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 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咨询电话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8月24日

一键加入广东教师资格考试QQ群:370524366广东教师资格
广东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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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

第五步:填报个人信息。 

第六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第七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八步:审核。考生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的网上审核通过(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截止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截止日期内修改个人信息,同时务必重新报考课程,然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附件2: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条件中“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是指考生的人事档案挂靠在省内人才机构,或在广东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广东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4.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5. 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

6.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附件3: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咨询电话

地市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020-89338633

广州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020-83868090

广州市荔湾区招考办

020-81957623

广州市越秀区招考办

020-87678002

广州市海珠区招考办

020-84472554

广州市天河区招考办

020-38622793

广州市白云区招考办

020-86376815

广州市黄埔区招考办

020-82116639

广州市番禺区招考办

020-84644565、84641646

广州市花都区招考办

020-36898748

广州市南沙区招考办

020-39050023

广州市增城区招考办

020-82752867

广州市从化区招考办

020-87930461

韶关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0751-8912116

深圳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55-82181999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0755-82918332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0755-25436392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0755-26486093
0755-26486245
0755-26486381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0755-27750519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0755-89551913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0755-23336321

珠海

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0756-2121896

汕头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0754-88853404(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

0754-88860195(汕头市招生办)

地市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佛山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0757-83352756

佛山市禅城区招生办

0757-82341622

佛山市南海区招生办

0757-86332355-2

佛山市三水区招生办

0757-87782686

佛山市高明区招生办

0757-88282396、88282343

江门

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50-3871103(江门市教育局人事科)

0750-3503990, 3503937(江门市招生办)

湛江

湛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0759-3131019

茂名

茂名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0668-2270141

肇庆

肇庆市招生办公室

0758-2843139

惠州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752-2283630

梅州

梅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53-2180895(人事科),0753-2180826

汕尾

汕尾市招生办公室

0660-3390696

河源

河源市教育考试中心

0762-3386089

阳江

阳江市招生办公室

0662-3333920,0662-3333690

清远

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0763-3363863

东莞

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69—23126083

中山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760-89989236

潮州

潮州市招生办公室

0768-2805032

揭阳

揭阳市招生办公室

0663-8724409

云浮

云浮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0766-8830608,8835046

顺德

顺德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0757-22835766

一键加入广东教师资格考试QQ群:370524366广东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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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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