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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宿州市埇桥区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小学、幼儿园、应用技术学校: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建立严格准入、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新机制,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对秋季注册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注册政策
  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对象、注册条件、注册程序、注册工作要求等,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省属中专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注册对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的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一样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均为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聘用在岗教师。定期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三、注册条件
  (一)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且学校业务考核合格的教师和本实施方案前已经任教的在岗教师,申请首次注册应当具备下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新任教师须试用期满且学校业务考核合格,在岗教师须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申请定期注册,须满足下列条件:
  1、取得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习时的;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以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注册程度
  (一)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且学校业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主管机构审核注册。
  (三)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四)初次聘用为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4、试用期满学校业务考核合格证明。
  (五)本实施方案实施前已经任教的在岗教师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4、所在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
  (六)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考核证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5、五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6、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继续教育证书);
  (七)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应当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八)区教育体育局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
  (九)区教育体育局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注册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由教师所在学校保管。
  (十)注册流程
  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定期注册的流程如下:
  1、本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2、学校审查。申请人所在的任教学校负责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
  3、区级审核。区教体局负责对学校报送的申请人提交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注册结论要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个人申报及审查阶段(申报:9月18日-9月29日;校级审核:10月9日-12日)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在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审查材料等工作。个人申报和学校审查工作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逾期教育部注册系统将关闭,不能进行申请注册的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学校审核结束后,于10月16日前把注册申请表上交区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股。本次注册不再上报全部档案材料,教师的个人档案材料由学校审核,审核结束后教师个人的档案袋放在确认点进行保存。确认点把注册教师的注册申请表按档案号顺序分两套放在两个档案袋中,然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此处与以往不同)。
  (三)区级审核阶段(10月23日-10月27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专项经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注册工作。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程序,认真抓好申请、考核、材料受理、认定注册等各环节工作,切忌走过场。同时,要妥善处理好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平衡注册,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对所在学校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注册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定期注册,对不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准予定期注册的,或对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不予定期注册的,由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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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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