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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苏州工业园区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体检时间  
根据“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定于近期将对2017年9月18日至9月29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请(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的社会人员进行体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按照《体检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体检。  
体检通知如下:  
1 、时间:9月18日-9月29日上午7:00—11:00;(体检中心工作日时间内)  
2 、要求: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在本通知底部附件中下载);  
3 、请注意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号填上网上统一报名号,并在体检表上贴好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4 、地点: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  
5 、费用:体检费自理。交费登记后按体检规定项目进行体格检查。  
6 、体检结束后,请将《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主检室”,并自行询问领回体检结果的时间。     
二、现场确认  
1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  
10 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10 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2 .现场确认地点: 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工商大厦一楼服务厅) ;    
联系电话:0512- 66681140 ;  
3. 友情提醒:请务必到“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 (http://www.sipac.gov.cn/dept/zhjy/)【教育概览】——【人事师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看相关通知 ;  
4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相关资料 在本通知底部附件中下载 )  
(1)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请填写姓名,单位,申请种类,申请学科,网上报名号等信息,验核情况及现场确认人签字(或盖章)无需填写,由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填写);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 网报后自动生成,无需手工填写,需要在第二页本人签名处写上本人姓名及日期, A4 纸正反打印);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者另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当地申请者,另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一般为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另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4)    符合相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注意: 2002 年及以后取得专科、本科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议,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体检表1份( 体检医院: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  
(6)    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语文和幼儿园学科需要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注意:网上填写普通话证书相关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包括普通话水平等级,如二级甲等;普通话编号,如113200602888;普通话发证单位,如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请查看普通话证书发证单位处的红色公章)  
(7)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一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思想品德鉴定出具要与在苏州工业园区申请认定条件一致。①凭工作人事关系在苏州工业园区的申请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填写;②凭苏州工业园区户籍的申请人员,鉴定由户籍所在地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见国务院令第188号《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由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鉴定无效),证明时应写明有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③在苏州工业园区高校就读的研究生,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 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公章核实。    
(8)     通过国考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A.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B.    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C.    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D.    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E.    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F.   1999 年高校扩招之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    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照片背面写好自己姓名)(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源照片须为标准证件照,蓝或白色背景,建议申报人员去专业照相馆拍摄,通过U盘等存储设备拷贝电子照片,不要通过手机自拍,如因照片质量影响审核的,由本人负责,上传照片与现场确认提交照片为一个底板,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现场提交照片具体尺寸为33MM(宽)�48MM(高)(小二寸)。网上上传照片一定要图像清晰,照片上传时有一个图片编辑器,可以通过“+”号和“-”号放大缩小照片,可以通过鼠标拖动照片位置,按照固定画框的大小移动装入照片就行,没必要设置大小、分辨率等。注意头部上方及左右预留空间合理,为标准证件照式样,参照身份证式样。友情提醒:申报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审核的,由本人负责。)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表格顺序排序。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下载          

苏州工业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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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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