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辽宁大连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大连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各种原因未进行过教师资格认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1.凡在认定范围内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关于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教师厅[2012]5号)文件规定,在内地(大陆)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认定内地(大陆)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遵守内地(大陆)法律法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与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外籍身份暂时不能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范围,严格限定为各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合同的专任教学人员,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5.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辽宁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6.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4日—9月21日,逾期不予补报。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

  (1)  申报专业必须与某一学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

  (2)  辅导员申报专业均为思想政治教育,其中全日制师范思想政治教育本科毕业的人员按师范类报名;

  (3)  申报“师范类”者申报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4)  博士申报时请选择“师范类”,申报专业可以是博士所学专业。

  网上报名信息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因此,申请人务必保证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2.缴纳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费用

  师范类:不收费

  非师范类:180元(含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师范类是指本科成绩单上记载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实习的合格成绩;否则为非师范类。博士或已经取得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人员暂按师范类报名,且不需要普通话和岗前培训证书。

  3.学校进行网报数据核对和校内公示

  学校按照省中心的要求进行教师资格申请名单的核对工作,并对申请人员进行校内网上公示。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通过网报的申请人,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5.现场认定

  根据上级要求,现场认定环节由学校自行组织。

  请各部门将申报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3),将一览表和教师个人的相关材料于9月22-25日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14房间),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dldxszk2017@163.com。同时缴纳相关费用。

  教师个人材料须装档案袋报送,档案袋封皮写明:大连大学2017年教师资

  格认定材料、部门、姓名、申报专业、学位、是否师范类(将内容打在A4纸上裁好贴在档案袋正面),档案袋封底须写明大连大学、部门、姓名(将内容打在A4纸上裁好贴在档案袋封底)。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好(原件、复印件分别排):

  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贴好照片)。

  ②  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打印,其中鉴定意见由总支书记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鉴定单位填写“大连大学”,鉴定单位地址填写:大连市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电话填写0411-87402335,邮编116622,填写日期2017年9月18日。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④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最高学历证书,申报专业与最高学历证书的专业不一致的,还需要同时提交与申报专业一致的学段的学历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定书;博士学位者和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复印件)。

  ⑤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03年6月30日以后取得的证书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⑥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  签订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只需复印首页、合同期限页和盖印签字页)。

  ⑧  申请人的授课证明。由教师填写《大连大学教师授课证明表》(附件1),课程所在部门审核、签章。教务处审核意见一栏由人事处统一联系教务处填写。

  ⑨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到辽宁教育人才网教师资格栏中下载)。到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⑩  申请“师范类”的需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本科成绩,提交本科成绩复印件,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

  ⑪  个人承诺:请用A4纸按附件2的格式手写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⑫  与网上报名同版的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着正装)(照片背面标明部门、姓名)一张。

  重要说明:以上材料中的③④⑤⑥⑦,须由所在部门进行审核,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审核人签字。

  6.认定材料上报

  由人事处按照省中心的要求到省中心上报认定材料。

  7.领取证书

  由人事处到省中心统一办理证书,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注:我们已将2008年1月1日后新来校的教师名单与2008年-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名单进行了核对,没有在我校办理过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名单附后(见附件4),请各部门及时与教师本人核对,如已办理过教师资格证的,请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未办理过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及时通知到本人在9月14日—9月21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附件:

  1.  大连大学教师授课证明表

  2.  个人承诺

  3.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4.   新来校教师教师资格证核对名单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