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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2017年秋季高中 中职类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亳州2017年秋季高中 中职类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7〕3号)精神,现将2017年秋季我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一)认定权限划分
  市教育局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县区教育局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认定对象
  1.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且取得高中、中职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上述认定对象中,第一类为非国考人员,第二类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亳州市辖区内的中国公民。其中,户籍是指申请人提供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亳州市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人事档案所在人事代理机构的证明,非本地户籍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两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亳州市辖区内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6.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网报时间
  2017年秋季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6日。
  (二)网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仔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箱,以备网报密码丢失从邮箱中找回),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由相关部门盖章。
  四、体检时间、地点
  (一)体检时间:10月16日—18日(当天早晨7点—9点)
  (二)体检地点(两所指定医院,申请人自主选择):
  1.亳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南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
  2.亳州市华佗中医院体检科(北外环涡北新院区4号楼5楼体检科)。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空腹体检;
  2.申请人体检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网报同一底板的小2寸彩色照片1张;
  3.申请人须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右上角注明认定学段;
  4.体检费用由医院自行收取。
   五、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申办时间、上传材料及流程
  (一)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申办时间:10月26日—31日。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环节更改为“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审核确认。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办,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申请人可在乡镇政府或社区街道办事处的“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代办点让代办点人员代为申报,也可自行申报,网上办事大厅热线12345—2。
  (二)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申办所需上传材料
  特别提醒:纸质材料必须通过扫描上传(PDF格式),拍照上传材料的概不受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该表,下载后如实填写); 
  2.《思想品德鉴定表》按填表要求进行填写,并须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3.非本市户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以及人事代理机构证明或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两年及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4.电子照片,本人需提供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0KB—100KB,JPG格式);
  5.学历证书。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国考人员和符合直接认定人员分别所需上传材料:
  (1) 参加国考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非国考人员)需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印章。
  9.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认定申办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或通过亳州市政府网连接登录,登录地址为:bsdt.bozhou.gov.cn,点击“市直厅”按钮,在“部门服务”栏,点击市教育局。
  2、查找申办事项
点击【市教育局】查看到市教育局事项列表。搜索查找【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事项,根据申办学段登录网上申办。
  3、网上申办操作
高中、中职类教师认定事项网上申办主要包括信息填写、材料上传、完成申请等3个方面的内容。对已提供在线申办的事项,申请人可以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申办。
  (1)信息填写,申请人将身份证号码、证书领取方式、手机号、邮寄地址等信息进行如实填写。
  (2)资料上传,点击“上传按钮”进行附件上传(上传材料须为扫描件),电子证照数据库中已有内容可自动调取无需上传。对于已上传的附件,在标题后提示“已完成”字样。
  (3)完成申请,办事人完成上述流程后,点击【完成】按钮,完成本次申请。页面提示“提交成功!”字样,表明办事人对该事项的申报全部完成,将进入部门审批阶段。
  4、补正材料
  如若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请申请人在收到“网上办事大厅补正材料”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补正相应材料。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五)、证书发放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根据申请人在网上申办时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证书发放。
  联系电话:5125915,5125217

亳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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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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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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