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东营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东营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东营市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4日进行,设置市直、河口、广饶等3个考区9个考点,全部采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考试,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提示如下:

    一、请考生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场号、座位号确定自己的考场座位。考区考点考场设置安排情况详见附件。请考生务必提前做好交通、住宿等准备,确保安全。

    二、所有考生一律凭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缺一不可。二代身份证需经身份证指纹识别仪检测。户口簿、驾驶证、居住证、护照、毕业证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

    三、考前2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最后30分钟经监考员验收同意方可交卷出场,出场的考生不准再回考场。

    四、违纪必究,作弊必惩。考试全程进行监控并录像。考试进行中和结束后均可通过视频录像对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监考员、检查员一旦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一律记录在案,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敬请各位考生保持清醒,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因小失大,给自己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所有作弊考生的相关信息将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五、严禁携带手机入场。考生携带手机或者具有接发送信息功能的设备、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进入考场,不论使用与否,均判定作弊,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若涉嫌考试泄密的,将由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六、严肃查处替考。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严格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考试作弊罪】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取消录取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七、本次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7年12月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希望考生深刻认识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抵制考试违规行为,严守诚信考试承诺,不要因眼前小利或一时迷惑给个人今后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国家教育考试的公正,共建诚信公平的考试环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8326205、8315366,信箱:dyjyzsksy@126.com。欢迎广大考生监督举报。

    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山东教师资格考试群(点击加入)

山东东营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微信扫描关注,掌握山东最新考试动态

                                           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10月

附件1

东营市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考区考点考场设置分布表

考  区

考点名称

详细地址

考场

层 次

市直

东营市一中

东营区园博路99号

370501001-

370501099

初中

东营市二中

东营区海河路589号(东三路以西、海河路以北、水城路以南)

370502001-

370502076

小学

东营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

东营区东三路165号

370503001-

370503039

高中

高职

东营市育才学校

东营区沂河路75号

370504001-

370504045

幼儿园

河口

河口一中

河口区海宁路与河庆路红绿灯向西800米

370505001-

370505035

幼儿园

广饶

广饶一中一校区(西校区)

广饶县迎宾路148号

370506001-

370506024

小学

广饶一中二校区(东校区)

广饶县正安路以东,花苑路以北(从西门进)

370507001-

370507066

小学

广饶一中三校区(东校区)

广饶县花苑路509号(从南门进)

370508001-

370508074

小学

广饶一中艺体中心(东校区)

广饶县正安路以东,花苑路以北(从西门进)

370509001-

370509017

小学

附件2

东营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科目安排表

类  别

报名

人数

报名

科次

时间   科目   考场

11月4日上午

11月4日下午

15018

29553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教师

2603

4486

101综合素质(幼儿园)

市育才学校39场

河口一中32场

102保教知识与能力

市育才学校45场

河口一中35场

 

小学教师

8049

14757

201综合素质(小学)

201A综合素质(小学)

东营市二中67、6场

广饶一中一校区21、2场

广饶一中二校区57、5场

广饶一中三校区63、6场

广饶一中艺体中心16、1场

2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A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东营市二中70、6场

广饶一中一校区22、2场

广饶一中二校区61、5场

广饶一中三校区68、6场

广饶一中艺体中心16、1场

 

初级中学教师

3121

7445

301综合素质(中学)

301A综合素质(中学)

东营市一中 70、5场

302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A教育知识与能力

东营市一中78、5场

303-317(15科)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东营市一中99场

高级中学教师

1068

2535

301综合素质(中学)

301A综合素质(中学)

市实验中学27、4场

302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A教育知识与能力

市实验中学30、4场

403-415(14科)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市实验中学 39场

中等职业学校

文化课教师

26

64

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课教师

138

246

 

中等职业学校

实习指导

13

20

 

附件3

纸笔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等物品。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

四、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在指定位置处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类别、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

五、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六、如遇特殊原因,需经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七、如遇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考生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八、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用签字笔书写,信息点的填涂用2B铅笔。

九、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十一、考试结束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二、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系统中。

附件4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考试作弊罪】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实施公告

为贯彻“兴楚英才回巢计划”,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引进模式,积极通过筑巢引才,吸引有志于武定教育发展人才回流,助推武定教育强效提质。经研究,决定启动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回巢”范围

选调武定县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综合考察和教学经历业绩评价结果确定)。

二、人才“回巢”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为武定县户籍。

2.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武定县户籍。

3.配偶是武定县驻地现役军人。

4.配偶属武定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到武定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报名时属在职在编教师,且工作年限符合属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不含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转正定级以来年度履职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商调。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巢计划”实施范围:教师资格不符合报名学段任职条件的;报名现任教以外学段的;受党纪政纪未满处分期限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商调情形的;其他情形不适宜商调的。

三、人才“回巢”工作原则

(一)平等选择原则。商调方与应聘方在达到教师回巢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平等享有应选和选聘的权利。

(二)择优原则。商调方对符合考察商调资格条件的回巢教师,根据考察情况、经历及业绩评价择优确定回巢人员。

(三)回巢教师调入我县后原则上一律分配到山区乡镇学校,服务期限至少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内外各种公开遴选考试。

四、人才“回巢”工作程序

教师人才回巢计划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拟定商调对象、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0日,应聘教师下载打印并填写《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表》并按公告要求扫描上传,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年度履职考核证明材料、近3年教学成绩名次等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统一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命名为“XXX老师商调报名材料”,扫描公告后二维码上传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列入考察。

(四)考察。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拟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考察、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查阅业务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岗位经历业绩、申请调动动机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商调资格条件、提供的商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综合得出考察组意见。

(五)拟定商调对象,组织体检。根据综合考察、教学经历业绩评价情况,考察组意见得分占2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占80%,以得分高者拟定为选调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县级及以上公办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办理调动。体检合格的拟回巢商调人员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商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对申请人工作单位及所在地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商调手续或办理手续过程中申请人主动放弃商调资格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商调人自己承担,视为主动放弃商调资格,不予办理商调手续。

五、优惠政策

(一)人事关系。完成调动手续的教师,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调入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二)户口关系。回巢教师愿意落户武定的,自行到工作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三)子女入学。回巢教师子女愿意在武定就读的(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现有招生政策优先安排。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公开考察商调纪律。商调单位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格教师回巢审察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教师回巢商调工作全过程,如在商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商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商调资格。

(三)广泛接受监督。教师回巢商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中共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回巢商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未尽事宜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8835006 8835065(武定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8-8878397(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878-8835070(中共武定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表;

   2.武定县2024年“教师人才回巢计划”报名二维码。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7日

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公告

为优化教体系统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昆明市外引进高中教师5人,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简介

(一)富民县简介

富民县位于昆明市西北部,素有“滇北锁钥”之称,环境、气候、资源得天独厚。县域面积993平方公里,辖5镇2街道,共有汉、彝、苗、回、白等34个民族,常住人口15.3万人。县城距昆明主城19公里,武昆高速、武倘寻高速、昆倘高速和G108国道、轿子山旅游专线穿境而过,形成“两横、四纵”的干线格局,交通便捷,属昆明“半小时经济圈”。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先行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行县、云南省生态文明县等称号。

(二)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简介

昆一中富民学校位于县城文昌路,始建于1944年,建校80年来,聚英哺萃,服务桑梓,形成了“勤奋、文明、求实、奋进”的良好校风和深厚、独有的“黉学文化”精神。校园占地149亩,建筑面积53157.37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221人,其中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各类优秀教师14人,市级各类优秀教师65人。学校分2个教学区,校本部现有教学班40个、学生1977人,黎阳学校现有教学班17个、学生840人。

学校挖掘“黉学”资源,创办“黉学讲坛”,发扬“黉学”精神,打造“黉学”文化品牌。2020年10月,富民县人民政府委托昆一中全权管理富民县第一中学,成立“昆一中富民学校”。合作办学以来,引入昆明市第一中学本部的管理理念、文化传承、教学资源,继承“黉学文化”精神,推进与昆明市第一中学本部的深度融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 “培育英贤”办学宗旨,“以人为本,为每个生命的精彩奠基”为办学理念。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党建示范学校、云南省园林单位、云南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云南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云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与实习基地、昆明市传统体育运动网点学校、昆明市文明校园、昆明市平安校园,2005年至今,学校先后12次获昆明市“高考质量进步奖”,获昆明市2018年高考质量二等奖,昆明市2019年高考质量三等奖,富民县2020学年、2021学年、2022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学校。2023年11月晋级为云南省一级三等高(完)中。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高中5人(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对象

面向昆明市外引进下列四类人员:

A类:正高职称的教师、省级特级教师;

B类:省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教师;

C类:州(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州(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教师;

D类:在工作县(区)教学成绩优秀的高中高级教师(所教学科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工作县区平均分以上)。

(二)引进的条件

1.需是公办基础教育学校在职在编,且有三年及以上高中工作经历的教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

3.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未受政纪党纪处分,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

6.A类优秀教师需50周岁以下,B、C、D类优秀教师需45周岁以下。

7.A、B、C类急需紧缺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引进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引进公告

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fm.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优秀教师引进公告,广泛进行宣传本次引进紧缺优秀教师相关政策,发布相关信息,宣传富民县、推介富民县,吸引各类优秀教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dangsykm@163.com),并电话告知。

联系人:卢老师13888098635、党老师18387141902。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报名表》1份(附件2);

(2)引进层次证明材料(A、B、C、D四类);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教学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工作县(区)排名情况,需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教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个人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诚信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按附件3整理打包。

4.注意事项:

(1)对自己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信畅通。在引进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或填写错误等情况,无法联系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由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依据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可进入面试环节,进行面试遴选。

2.A类、B类、C类教师引进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依据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情况量化评分。面谈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面谈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面谈者的面谈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面谈者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引进环节。

D类教师引进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依据专业素养、学科教学能力、表达能力、个人素质综合量化评分。模拟课堂时间15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面试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面试者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引进环节。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将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fm.gov.cn)、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ynkszp.com)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者可在以上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4.确定初步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按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再根据同类同岗位报名人员面试量化评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初步人选。

(五)体检

1.通过面试确定的初步人选进入体检。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的列为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及政审

1.成立由人社、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的考察组,通过核查拟引进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到引进人员工作单位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对拟引进人员身份及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2.考察期间,联动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是否有违法乱纪和受处分情况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通过人员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初步引进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步引进资格。

(七)确定引进人员

初步引进人员资格经富民县教体系统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后,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八)公示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云南考试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保障措施

凡引进的优秀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内按照在职在编事业同等级别人员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在职在编同等级别教师执行,同时,实行优秀教师引进安家费、购房或租房补助等制度。

(一)安家费

1.符合A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100000元安家费;

2.符合B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80000元安家费;

3.符合C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60000元安家费;

4.符合D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40000元安家费;

引进的优秀教师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由县级财政保障。

(二)购房或租房补助

1.符合A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10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1000元/月租房补助;

2.符合B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8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800元/月租房补助;

3.符合C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6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600元/月租房补助;

4.符合D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5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500元/月租房补助。

购房或租房补助根据引进优秀教师引入后在富民购房或租房的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核实发放(提供在富民购房或租房证明),二者择其一。引进的优秀教师按学年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本年度购房或租房补助,考核不合格的,停发本年度购房或租房补助,购房或租房补助发放期限5年。购房或租房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保障。

(三)家属随调随迁

引进优秀教师配偶愿意到富民县工作的,优先安排同等性质工作岗位;配偶无工作的,积极推荐就业;户口随迁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子女就学待遇

被引进优秀教师的子女需转入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学入托的,由领导小组优先安排。

(五)就医绿色通道

引进优秀教师在我县公办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

六、管理与考核

(一)引进的优秀教师,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享受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二)引进的优秀教师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方可享受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三)引进的优秀教师若服务期限未满而中途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或调离本县者,依法清退安家费和购房或租房补助,并按合同约定办理辞退手续。

(四)由用人单位负责按年度对引进的优秀教师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当年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教师引进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相关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1.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优秀教师引进资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

5.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6.其他应予取消优秀教师引进资格的情况。

(六)本次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871—68817168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811142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0871—68811053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

 

附件:1.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岗位计划表

2.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报名表

3.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4.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报名表

 附件3: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附件4: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2024年优秀教师引进诚信承诺书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园博上悦幼儿园招聘启事(15人)

昆明市五华区园博幼儿园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幼儿园、昆明市绿色学校、A级厨房、五华区文明单位,现有位于沙河路景文西街的园博幼儿园和位于沙河路隅山公园大门口的上悦幼儿园两个园区,根据办园发展需要,上悦园区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为:教师7人、保育员4人、厨工3人、水电工1人。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热爱幼儿,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组织安排。

(二)教师招聘具体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获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称号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大专学历需有三年工作经历且荣获过区级“教坛新秀”及其以上称号。

4.教师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三)工勤人员(厨房工作人员、保育员、水电工)招聘具体条件

1.未购买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能满足15年的。

2.具有普通招生计划高中及以上学历。

3.保育员具有幼儿园保育员证。

4.厨房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或厨师证、面点师等职业资格证。

5.水电工具有水电工证书。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已购买社保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应聘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或招聘考核时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及考试要求

(一)报名

1.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园博上悦幼儿园(上悦天地小区)

(二)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须按照所列顺序整理):

个人简历报名表(粘贴半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份,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一个岗位,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四)面试

1.招聘采取半天跟岗、现场面试,面试由幼儿园招聘小组组织实施,以现场舞蹈、绘画、钢琴自弹自唱、讲故事和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

2.幼儿园招聘小组于6月20日考生交资料时,告知跟岗流程,7月6日上午9:00参加面试。

3.跟岗及面试当天,考生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幼儿园。

4.未按要求按时参加跟岗及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招聘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园博幼儿园进行面试成绩公示,并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拟招聘人选。

三、体检

确定拟招聘人选后,由幼儿园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教职工为昆明五华区园博幼儿园上悦园区合同制教职工,实行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管理。合同的期限最短为1年。合同期满,通过履职考核后按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

(二)招聘的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教师)按照每人每年7万元,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购买“五险”(含单位出资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绩效考核等支出。

(三)招聘的合同制工勤人员(保育员、厨工)按照每人每年4.55万元,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购买“五险”(含单位出资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绩效考核等支出。

(四)招聘的合同制工勤人员(水电工)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购买“五险”(含单位出资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绩效考核等支出。

(五)幼儿园为编外教职工建立个人业务档案。编外教职工日常管理、考核由幼儿园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编外教职工奖励、辞退的依据。

五、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不畅通,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电话:17387591787 联系人:王老师

昆明市五华区园博上悦幼儿园

2024年6月17日

广东肇庆市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开考计划及报考流程

考试日期:7月3日、7月13日


  报名时间:  6月21日上午10:00整 (请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报名,记得调好闹钟哦)


  缴   费:   先在报名系统上报名(报考信息以报名系统为准),再“肇庆开放大学”公众号缴费,缴费截止时间6月26日24:00前。逾期不缴费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删除其本次报名记录,并释放名额。


  打印准考证时间:  7月1日10:00起可打印7月3日考试的准考证;7月10日10:00起可打印7月13日考试的准考证。


  场地属性:  社会人士考场,不限考生类型,所有人均可报名,报名费用50元/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7-03
2024-07-13
520人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四川省南充市商贸幼儿园 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南人社发〔2022〕4号)等规定,我园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幼儿教师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南充市教体系统直属单位(学校)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符合相关岗位要求,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院、校以上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本科专业一致。报考考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所报学科专业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幼儿(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7)具备教师从业的其他条件。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382841925@qq.com,联系电话:13458262504。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南充市商贸幼儿园北湖园区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花市街53号)。

3.需提供的资料:

(1)《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2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4)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出具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有效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办理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6)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发放考核通知书,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10的,直接进行面试。

3.考核招聘比例低于1:5,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1:3。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当次考核计划。

4.面试采取技能测试+讲课的形式。

(1)幼儿教师(一)面试内容:钢琴、声乐、舞蹈、美术、讲课;幼儿教师(二)面试内容:声乐、舞蹈、讲课。

钢琴:自选曲目一首,脱稿演奏;

声乐:考生自选民族或美声唱法歌曲一首;

舞蹈:考生自选舞蹈一个;

美术:现场按考官要求进行作画;

讲课:考生现场抽取题目进行教学设计讲课。

(2)考场提供钢琴、音乐播放设备及考试用纸,考生所需其它物品(如绘画用笔、舞服等)自备。允许考生自带U盘(仅限储存舞蹈伴唱乐曲,不允许带手提电脑、ipad等设备)。

(3)幼儿教师(一)面试总分为100分,每项各占20分;幼儿教师(二)面试总分为100分,讲课占50分,声乐、舞蹈各占25分。

(4)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五)成绩计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讲课)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讲课)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由南充市商贸幼儿园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八)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市级部门网站(频道):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附件:

1.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考核招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南充市商贸幼儿园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4.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充市商贸幼儿园

2024年6月17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