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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后关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后关注

  2017年11月4日,全国28个省份328万考生走进考场参加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参与省份和报名人数均创历史新高。无论在考前是紧张、还是淡定;无论是第一次考,还是第n次考,终于熬出头了,至少我们可以放松几天了。
  当然小编是不能放松的,小编的每一天都要为服务大家。所以有了今天的这篇文章:当考试结束后,我们还有哪些需要关注呢?小编为此梳理了一下。
  1.查看答案及估分
  考后看答案,其实这不是小编所推崇的。考试都已经结束了,何必再折腾影响心情呢。无奈这是很多考生考后必做的事情,所以没办法,小编只得推荐给大家。[点此查看2017年下半年考试真题]  2.考试合格分数线
  这个大家关心是能够理解的,毕竟这只是个过关性考试,过了线就OK了。但合格线是多少呢?是90分还是70分?事实上,没人能说清。我们在考前曾经推送过一篇文章,对这个问题详细解释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此处查看原文了解。
  大体的意思是,会根据当次考试情况和难度,确定每个科目的具体合格线,最后通过线性转换使各科目的合格线保持一致。所以就即使你估出来卷面分可以达到九十多分,小编只能告诉你不一定会合格,这也是为什么没必要估分的原因。
  3.成绩查询时间
  本次笔试考试成绩将于12月12日公布,届时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com将更新成绩查询入口。成绩查询时的满分为已经转换后的报告分12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4.笔试合格证明

  笔试单科合格或所有科目合格均不能获得任何纸质证书,如有需要提供笔试合格证明,可直接将查询成绩网页截图作为证明。
  5.笔试科目未通过
  笔试科目全部通过即可报考面试,如有未通过的科目需等待下次笔试报名时再次报考相应科目,已通过的科目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报考。2018年上半年笔试时间为3月10日,报名时间预计1月中旬。具体自己所在省份是否举行上半年考试,考生应留意当地教育局考试安排,提早复习进入备考状态。
  6.面试考试准备
  笔试各科目均合格的考生即可报考面试,2017年下半年面试时间为2018年1月6-7日,报名时间从12月12日开始。考生届时请留意报名安排,切勿错过报名时间。距离面试考试仅剩60天时间,笔试有把握的考生可以提前进入面试备考状态。
  2017年下半年笔试考试已经落幕,无论在备考过程中努力或松懈,此刻请为坚持教师梦想的自己鼓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预祝广大考生都能顺利通过本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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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成绩发布的通知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11月8日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8日10时

二、查询方式

1.中国教育考试网

网址:http://ntce.neea.edu.cn/ntce/

2.中国教育考试网微信小程序

使用微信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

3.中国教育考试网百度小程序

使用百度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

4.中国教育考试网支付宝小程序

使用支付宝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

2023年下半年教资成绩查询及面试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可以微信扫码关注下面公众号获取详细信息👇🏻👇🏻👇🏻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6日

河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相关事宜答考生问

  1.问: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如何安排?

  答:

  (1)报名注册开放日期:7月4日。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至9日17:00。

  (3)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7月7日至10日17:00。

  (4)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7日至12日24:00。

  2.问: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答:全国统一考试日期2023年9月16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3.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哪些报考条件?

  答:(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备符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3)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高等教育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报考前请自行查询,学历认证结果不通过的,将无法进行认定。各类别报考学历条件要求如下: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河南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其他大专以下学历(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等)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问:如何判定自己是在校生还是非在校生?在校生哪些年级能报考?

  答:在校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可在学籍地、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其他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在读研究生报考不受年级限制。

  特别强调:以上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专升本考生,本年度9月份入学的,可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如不按要求的条件报名考试,将造成无法认定。

  非在校生:具有河南户籍或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居住证,并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 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省辖市报考。

  5.问:什么情况不符合报考条件?

  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的。

  6.问: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答: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河南”,点击阅读页面上的河南省笔试报名公告链接,详细了解我省报名考试政策及相关要求。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居民身份证号),当次考试有效。

  请考生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短信验证,请确保手机号准确。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注册成功的考生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姓名、性别、证件号码、户籍、居住证(无居住证不需填写)、是否在校生毕业(在读)学校、最高学历层次等信息。专升本已录取未入校的,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填写本科学校信息。

  第五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准考证非本人照片的,不得入场考试。


  第六步:笔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考生在选择考区时,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省辖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省辖市。考生选择报考类别后,须一次性选报当次所报考试科目。

  第七步:考区网上审核。考生网上提交报名后,由各考区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开展网上审核工作。审核内容为本考区报考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与报考要求是否相符以及姓名、照片信息是否规范。报名不进行现场审核,在资格认定现场审核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信息有误的,相关机构将不予通过。考生提交报名后须在审核确认期限内登录网报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未通过原因。需要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的考生,务必于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第八步:网上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缴费前请考生认真检查个人填报信息,确保无误,一经缴费,不能更改。审核通过未缴费的考生,如需修改个人信息,须考生本人联系报考地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要求申请取消审核,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没有在规定时间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如遇到缴费重复、缴费失败等缴费相关问题,请联系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010-82345677)。

  7.问:笔试考试是否有参考教材?

  答: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8.问:选择笔试报考科目时须注意什么?

  答:(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7)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8)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9.问:准考证打印的时间?

  答:请考生于2023年9月11日至1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照报考所在地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考试。

  10.问:笔试成绩什么时候能够查询?

  答:2023年11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11.问: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吗?

  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有关通知在成绩公布前(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

  12.问:笔试考试报名费是多少?

  答: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70元/科次。

  13.问:以往已经取得的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多久?

  答:笔试成绩合格后,有效期2年。受疫情影响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的,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显示为准。

  14. 问: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是否可报考?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5. 问:如何获取最新政策规定,考生咨询服务渠道有哪些?

  答: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aeea.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服务热线0371-5561063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相关联系方式见下表:

  2023年下半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区咨询电话

考区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郑州市

郑州市中原西路 40 号 郑州市招生考试中心

0371-67882002

0371-67882010

开封市

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 27 号 开封市招生考试中心

0371-23886505

洛阳市

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 62 号 洛阳市教育考试中心

0379-63252373

平顶山市

平顶山市姚电大道 31 号 平顶山市教育考试中心

0375-4973009

新乡市

新乡市高新区创新路 1 号 新乡市教育考试中心

0373-3519083

焦作市

焦作市丰收路 2369 号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市教育考试中心。

0391-2780818

安阳市

安阳市朝霞路北段安阳市教育局院内 安阳市招生考试中心

0372-2205708

濮阳市

濮阳市华龙区振兴南路 12 号 濮阳市教育考试中心

0393-8991785

濮阳市黄河东路 657 号 濮阳市华龙区招生办

0393-4495510

濮阳县工业路昌盛路交叉口东南角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濮阳县教育考试中心

0393-3221031

清丰县政通大道中段 清丰县教育考试中心

0393-8698029

南乐县仓颉西路 154 号 南乐县招生办

0393-6229551

范县新区杏坛路北段 范县招生服务中心

0393-5268601

台前县政和大道中段路北县财政局综合楼 台前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0393-2211009

鹤壁市

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 283 号 鹤壁市招生考试中心

0392-3372814

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大岭路与河堤路交叉口北堤西路 820 号 三门峡市教育考试中心

0398-2816632

许昌市

魏文路与永昌路交叉口,许昌电气职业学院院内

许昌市教育考试中心

0374-2981806

漯河市

漯河市沙北支四路 3 号 漯河市考试中心

( 原漯河市招生办 )

0395-3169128

0395-3169386

0395-3139881

商丘市

商丘市睢阳区彩虹路 88 号 商丘市教育考试中心

0370-3235957

周口市

周口市体育中心院内原体育局三楼 周口市招生考试中心

0394-8319117

驻马店市

驻马店市驿城区正乐路 96 号 驻马店市教育考试中心

0396-2625010

信阳市

信阳市浉河区中山南路 2 号 信阳市教育考试中心

微信公众号“ 信阳市教育考试中心 ”

0376-6226657

南阳市

南阳市兴隆路 6 号 南阳市招生办

0377-63180756

济源市

济源市黄河大道东段 2 号 济源市招生办

0391-661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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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户籍在浙江省内或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专升本在读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

  4.目前已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师范生,仍可在毕业前第三个学期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23年起入学的专科师范生,报考条件按照上述第3条有关要求执行。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此类考生需持相关学历证明到考区参加二次审核,详见各考区公告);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满足“报考对象”第3条的高校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本次笔试考试日期为2023年9月16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时  间

 

类  别

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     学

综合素质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  中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  中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

文化课

专业课

 

实习指导

 

  三、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一)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二)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专业,笔试科目为小学《综合素质》(代码:201)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三)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

  2.所有报考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报名注册须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3.本次笔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7月9日中午12:00。

  4.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考生没有接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照片.png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1)2023年7月9日中午12:00至11日8:0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7月9日12:00网报功能关闭后,报考者不得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做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网上资格审核的依据。

  (2)7月11日8:0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资格审核未通过。

  2.二次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7月11日8:0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进行二次资格审核,二次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2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2)所有在7月9日12:00后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1日8:00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考区指定的方式进行二次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二次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二次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

  (3)学历学籍证明

  ①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②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③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特别提醒:网上及二次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023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

  二次资格审核联系电话、地址及公告网站

考区

联系电话

二次资格审核网上链接或地址

相关网站

杭州

0571-85866677

线上审核:www.hzjyksy.cn

www.hzjyksy.cn

宁波

0574-87323004

0574-87320287

0574-87266142

线上审核: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2247

nbeea.nbedu.net.cn

(社会考试)

温州

0577-88638063

0577-88630090

0577-88638081

线上审核,详见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www.wzksy.cn

(社会考试)

嘉兴

0573-82079438

线上审核,详见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jxksy.zjjxedu.gov.cn

湖州

0572-2572765

0572-2030793

线上审核,详情见湖州教育考试中心官网公告

湖州1.png

http://huedu.huzhou.gov.cn/

col/col1229692005/index.html

(教育考试)

绍兴

0575-85145734

0575-85224680

线上审核,详见绍兴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

www.sxszsks.cn

(其他考试)

金华

0579-82469622

0579-82469621

线上审核,详见金华市教育局官网教育考试栏目公告

http://jyj.jinhua.gov.cn/col/col1229072242/index.html

jyj.jinhua.gov.cn

(教育考试)

衢州

0570-3080623

线上审核:衢州1.png

jyj.qz.gov.cn

舟山

0580-2049952

0580-2037312

0580-8720275

现场审核:舟山市教育服务大楼西侧三楼报名大厅(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翁山路299号)

zsjy.zhoushan.gov.cn

(招生考试)

台州

0576-88582070

0576-88501928

线上审核,链接详见台州市教育局官网招生考试栏目发布的公告

 

jyj.zjtz.gov.cn

(招生考试)

丽水

0578-2113661

线上审核:丽水1.png

jyj.lishui.gov.cn

(公示公告)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或二次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需要在7月12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浙价费〔2016〕176号)。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完成资格审核并缴费后,可于9月11日至16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报名流程示意图

微信截图_20230621151620.png

  五、违规处理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可于11月8日起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了解,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及各考区公布的电话咨询。

  附件:普通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doc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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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新疆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7月7日开始,7月12日结束,将于9月16日举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笔试)时间

微信截图_20230617111013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并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或持有疆内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自治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二)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具体请咨询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户籍在新疆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可以报考。其中大专在校生须在毕业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仅可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仅可在二年级报考)。在校生学籍及学历信息,由考生自行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确认后报考。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散布“双泛”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行为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工作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报名注册开放日期:7月4日,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短信验证;

  报名时间:7月7日10:00—7月12日20:00;

  缴费截止时间:7月12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9月11—16日;

  考试日期:9月16日;

  笔试成绩公布日期:11月8日。

  2.报名流程。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公布了考试政策文件、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熟悉。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报名流程为:①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②网上审核→审核通过→③自助缴费→缴费成功→报名成功。

  3.报名注册。符合笔试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前在网上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7月4日),再进行网上报名。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登录教资网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本次报名注册须核验考生本人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成功后,该号码将用于接收考试相关信息,建议考试结束前不停机、不换号。

  4.报名审核。笔试报名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自治区将及时完成考生填报信息规范性审核(规范性审核仅对考生应填报项目是否齐全、电子照片信息是否符合要求、户籍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核)。报名时,考生须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未通过原因修改报名信息,并再次按照报名流程重新提交信息等待审核,超过审核期限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的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

  5.照片格式。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b(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像处理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后上传)。

  图例:

  (二)考区选择。根据自治区和兵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排,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17个考区,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户籍或居住证在新疆(含兵团)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报考,高校在校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报考。驻疆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报考。

  考生应按照报名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选择笔试科目及考区,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报考科目及考区等信息。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缴纳考试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笔试考试费标准为55元/人·科次。考生应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系统提示及时完成报名缴费,逾期(7月12日24时前)未完成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四、其他事宜

  (一)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11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根据自治区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按要求提交复核申请。   

  (二)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替代考生报名。考生须如实填报注册、个人、考试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请务必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考区、报考学段及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因考生个人或委托他人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成绩无效或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期间考生如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资格审核技术咨询电话:18363992110;

  报名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

  报名相关政策咨询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见附件2)。

  以上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开通(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笔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本公告内容,仅限本次教师资格笔试期间适用。

  附件:1.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咨询举报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附件2

  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咨询举报电话

序号

考区名称

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1

乌鲁木齐市

0991-8810121

0991-8810009

2

石河子市

0993-2068183

0993-2068185

3

克拉玛依市

0990-6222947

0990-6236330

4

奎屯市

0992-3258533

0992-3270020

5

昌吉州

0994-2330830

0994-2345994

6

博州

0909-2319273

0909-2319275

7

塔城地区

0901-6222139

0901-6222003

8

阿勒泰地区

0906-2125860

0906-2122738

9

吐鲁番市

0995-8520238

0995-8707633

10

哈密市

0902-2255504

0902-2258485

11

巴州

0996-2683851

0996-2683873

12

阿克苏地区

0997-2530851

0997-2510260

13

克州

0908-7625000

0908-7625025

0908-7625029

14

喀什地区

0998-2313360

0998-2313351

15

和田地区

0903-7862032

0903-7885228

16

伊犁州

0999-8290040

0999-8290303

17

阿拉尔市

0997-4660630

0997-4662065

广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安排,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以下简称笔试)将于7月4日起开放注册,7月7日至10日报名,9月16日考试。为做好我区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后再报考。

  考试有关政策要求和报考常见问题请考生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方可报名参加笔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报考。

  (1)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须为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2)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和其他专业毕业及其学历的人员,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不得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3)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尚未毕业和获得学历的不得报考。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7月7日8:00至10日12:00。

  (二)审核时间:7月7日8:00至11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7月11日17:00)。

  (三)交费时间:7月7日8:00至12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9月11日至16日。

  (五)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9月12日17:00。

  (六)考试时间:9月16日。

  (七)成绩公布时间:11月8日起。

  三、报名须知

  笔试报名流程见附件1。

  (一)注册。

  所有考生笔试报名时须先注册。考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ntce.neea.edu.cn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

  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二)报名。

  考生须于7月7日至10日登录报名系统,正确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进行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考生无论是本人报名,还是委托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如果填报信息有误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无效,或者是不符合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交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三)考区选择。

  此次笔试共设17个考区,分别为:南宁、南宁武鸣、柳州、桂林、桂林雁山、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百色平果、贺州、河池、来宾和崇左。其中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

  考生可任意选择一个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名,但报名交费完成后不得更改考区。

  如因报考人数增加,设区市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四)科目选择。

  1.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所考的2个公共科目选报“综合素质(小学/中学)”(音体美专业)(代码为201A/301A)、“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代码为202A/302A)即可。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广西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增设了“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4个科目。计划面试报考这些科目的考生,在笔试报名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即可,不需要报考“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五)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自行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审核结果有2种呈现方式,分别为:“审核通过,待支付”或“审核不通过”。  审核通过即可交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和缴费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请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

  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会给出审核结果,超过48小时或审核截止时间后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建议考生使用符合要求的浏览器或更换其他电脑查看审核结果,如仍为“待审核”状态,请考生联系各考区笔试单位咨询(附件2)。

  (六)交费。

  审核通过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区和考试科目信息。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请考生慎重报考。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70元/科。

  四、考试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于9月11日至16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笔试成绩无效。考生如有姓名错误须要更改或必须更换照片的情况,均须在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9月12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所属主管单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

  (二)考试要求。

  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应试政策和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3)、《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报名时使用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三)考试时间。

  (四)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查询和复核

  11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汇总考生信息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成绩复核,只复核考生的分数是否存在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提供查卷和重评。

  六、笔试成绩姓名变更

  考生如在取得笔试成绩合格后进行了更名,须提交材料申请变更笔试成绩姓名。如有更名的考生,请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gxeea.cn,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于每次面试报名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造成无法报名当次面试。因个人填报错误等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更名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更名。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笔试单位咨询。

  (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附件:1.报名流程

  2.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

  3.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

  报名流程

 

  附件2

  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 

考区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南宁 广西大学 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新东园继续教育学院212办公室 0771-3235622
广西民族大学 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 0771-3265112
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 0771-3907897

19994793471

广西财经学院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3853117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3244530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0771-4714960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55号0771-4772552
南宁学院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5900906
广西外国语学院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校门口创业园二楼0771-4730089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5号0771-3191353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长堽路99号0771-2085057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广西机电职院教务处考务科0771-3248625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0771-3389812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68号0771-3244221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0771-5713720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0771-3219402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8号0771-5602505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0771-2024995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0771-2852098
南宁

武鸣

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教务处19968179774
南宁理工学院东盟校区南宁市武鸣区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0771-6031520
柳州广西科技大学柳州市文昌路2号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2-2687712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30号行健楼继续教育学院0772-3156275
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柳州市红锋路15号0772-3813958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0773-584646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0773-2291492
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市金鸡路2号0773-2253026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专办公楼4楼421教务处考务科0773-3975058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6号203办公室0773-2863252
桂林

雁山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0773-5846465
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
南宁理工学院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0773-8998045
梧州梧州学院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考务科0774-5836821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四楼0774-3820337
北海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北海市广东南路市教育局4楼0779-3200692
北海职业学院北海市西藏路48号北海职业学院培训中心0779-3920831

0779-3920656

防城

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山路500号市教育局10楼0770-2883842
钦州北部湾大学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行政楼202教务处考务管理科0777-2808030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市新兴街26号0777-2839151
贵港贵港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0775-4573816
玉林玉林师范学院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新民楼A105室0775-2666296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11号0775-2673522
百色右江民族医学院百色市城乡路9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务处教务科0776-2849543
百色学院百色学院澄碧校区行政楼433室0776-2876059
百色市招生考试院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0776-2853268
百色

平果

平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百色平果市马头镇体育北路平果市文化馆三楼(龙景世家1号门对面,平果市教育局旁)0776-5821593
贺州贺州学院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后楼2330774-5228645
贺州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0774-5139519
河池河池学院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明德楼402室教务处考试中心0778-3147270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中科教楼五楼0778-2185005
来宾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科教楼815室教务处教务科0772-6620791
来宾市招生考试院来宾市华侨大道505号0772-4225317
崇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德楼307室0771-7870930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广西城市职业大学行政楼3040771-7910097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崇左市江州区崇善大道55号0771-7832298

0771-5452266

  备注:中学或中职考点的笔试主管单位为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3

  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请考生于开考前10分钟按考场号进场对号入座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等)、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入场后须核准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置课桌左上角。

  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先核查试卷、答题卡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

  五、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规定区域外和其他纸张上作答的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外任何地方(如《准考证》、一次性纸巾等)涂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违规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九、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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