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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关于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鲁价费函〔2017〕63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教师资格证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17〕35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继续执行以下标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人每科次60元(含上交国家考务费每人每科次20元),面试每人次240元(含上交国家考务费每人次15元);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次220元。

  二、考试机构除收取考试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印制和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三、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等,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上述规定自2017年11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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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各位考生: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请于9月11日至16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点地址、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十分重要,请认真仔细阅读。

(二)备好个人证件。

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

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三)备齐考试用具。

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严禁将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和安检规定。

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智能安检门将对金属类电子产品进行检测,请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雨伞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水杯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违纪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动笔答题;根据有关规定,如被认定为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将取消当科次考试成绩,请考生务必注意,切勿舍本逐末、因小失大。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偷拍考试内容,在qq群、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均涉嫌犯罪,将交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违纪作弊严惩。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加强健康管理

请考生于考前3天起自主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请主动联系考点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备(联系方式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在考点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为阳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备用考场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请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以最佳的状态迎接考试。

四、谨防上当受骗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

业务咨询电话:0531-86162753、82598759,涉及考试所在市相关事宜的,可咨询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8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致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请于3月7日至3月11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点地址、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十分重要,请认真仔细阅读。

(二)备好个人证件。

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

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三)备齐考试用具。

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和安检规定。

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智能安检门将对金属类电子产品进行检测,请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雨伞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水杯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偷拍考试内容,在qq群、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均涉嫌犯罪,将交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违纪作弊严惩。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了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加强健康管理

(一)开展健康监测。

请于考前3天起开展个人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主动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请主动联系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备个人情况(联系方式见附件),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二)做好个人防护。

请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参加考试时身体状态良好。参加考试时请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阳性考生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

四、谨防上当受骗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务必提高警惕,切莫相信,坚决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7日

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信息填报通知

各位考生: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须填报相关信息,请于10月20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1:00)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每位考生填报1次即可,规定填报日期内个人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更新)。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本次信息填报对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非常重要,请考生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准确、如实填报。填报网址:https://wsbm.sdzk.cn:9090/jzxxtb/。如因虚假填报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有关部门将追究相关考生责任。

二、信息采集项中,“考生当前所在地”是指考生本人当前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市、区);“当前所在地是否为中、高风险地区”是指考生当前所在地目前是否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个人防疫状态”是指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本人目前居住出行状态(正常、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封控或管控);“应急联系人电话”是指紧急情况下可以联系的人员(非考生本人)电话。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考试所在市防疫政策,及时登录省、市疫情防控部门官方网站,了解最新防疫要求。当前在省外或考试所在市外的考生,要遵守防疫出行政策,按最新要求提早安排行程,以免影响考试。各市咨询电话见《致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http://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5910)。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19日

山东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办法解读

近日,我院发布了《山东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须知》(以下简称《报考须知》),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了解面试报名办法。现对其中有关规定进一步解读如下:

一、面试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其中身体条件详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等。

(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

(四)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经高校统一组织,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中小学校开展实习支教的师范生,符合《报考须知》报名条件,且未曾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面试的,可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本次面试。

四、面试报名网站是什么?

面试报名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五、面试报名分为哪几个步骤?

面试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考生网上信息填报:2022年4月15日至18日16:00。

(二)考区信息审核:2022年4月16日至19日16:00。

(三)考生网上缴费:考区信息审核通过后至 2022年4月21日24:00前。

六、面试报名费用是多少?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规定,每人次收费240元。

七、对上传个人照片有什么要求?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示范图如下:

图片1.png

八、如何正确选择考区?

(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考生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二)尚未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的实习支教师范生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已使用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的考生和非实习支教师范生不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为面试考区。

2022年上半年正在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可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为面试考区,在支教地参加面试。

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已经返回学校的实习支教师范生,经考核合格,且未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面试的,应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考。

我省选派赴新疆喀什地区、兵团十二师实习支教师范生,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且经当地考核合格的,可参照省内完成实习支教返回的师范生报考方式报名。

(三)上述情况之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应试考区,错报“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导致无法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减少考生跨省及省内跨区域流动,建议考生选择考前工作、学习、生活常住地作为应试考区。

九、考区信息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一)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考区信息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保存提交报名系统,重新接受考区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联系考区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十、如何判断报名成功?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十一、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9日至15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十二、面试流程是什么?

(一)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二)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三)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四)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五)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六)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十三、面试结果如何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6月15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平台(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十四、面试结果如何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山东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须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10号)规定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其中身体条件详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等。

(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

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六)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七)实习支教师范生报考面试有关要求

经高校统一组织,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中小学校开展实习支教的师范生,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且未曾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面试的,可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本次面试。实习支教师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向派出高校实习指导老师咨询,确认是否具备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参加考试的资格;如不具备,应以非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符合我省报名条件要求,本人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信息填报。

1.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18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2.填报:报考过2022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笔试采集的个人信息无法更改,只能进行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等内容的填报;未报考过2022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所有考生本次报名信息一旦通过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应根据本须知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据实、准确、诚信提交报考信息,不符合的不能报考。如违反上述要求,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示范图如下:

图片1.png

4. 考区选择:

(1)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考生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2)尚未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的实习支教师范生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已使用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的考生和非实习支教师范生不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为面试考区。

2022年上半年正在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可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为面试考区,在支教地参加面试。

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已经返回学校的实习支教师范生,经考核合格,且未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面试的,应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考。

我省选派赴新疆喀什地区、兵团十二师实习支教师范生,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且经当地考核合格的,可参照省内完成实习支教返回的师范生报考方式报名。

(3)上述情况之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应试考区,错报“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导致无法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减少考生跨省及省内跨区域流动,建议考生选择考前工作、学习或生活常住地作为应试考区。

(二)信息审核。

时间:2022年4月16日至19日16:00

1.考生填报信息后,须于信息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是否需要现场确认请查看网上信息审核反馈结果、各市公告或咨询各市(各市网站链接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2.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考区信息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保存提交报名系统,重新接受考区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联系考区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费。

1.考生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24:00。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按规定时间缴费,面试报名不成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2.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

3.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面试大纲(试行)》(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如下,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科目参加面试:

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

初级中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确定。

3.选报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 

(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3)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四、面试流程

(一)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9日至15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现场面试。

1.全省面试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考生所在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参加面试。

2.面试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进行,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类别考生面试按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不使用面试测评系统。

五、面试结果查询

面试结果可于2022年6月15日登陆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六、考试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时,考生需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或爱山东、微信、支付宝等APP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参加考试,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根据形势进行调整,请考生配合执行属地和最新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请务必于考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致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的一封信》,了解考试和防疫政策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疫检测和考试准备工作。考生请于考前14天起每天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致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的一封信》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并于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

附件:山东省各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网站链接及报名咨询电话表.docx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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