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东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18年1月6日—7日进行。现将广东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等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7年12月12日至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在校生报名时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全省日语、俄语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广州市报考幼儿园、中职   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将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2.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安排在2017年12月12日至21日。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考区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的现场审核点审核,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现场审核点审核。 各考区现场审核点的受理范围和具体受理时间不同,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考区发布的信息,各考区审核点联系方式及地址见附件1。
    现场审核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在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3.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为每考生280元/人·次。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7日。
    5.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至7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的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的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科目的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科目的教师资格,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科目(2017年新增科目)的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
    (1)考生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6.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2018年3月6日公布,考生可登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二、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参加2017年上半年及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六)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7628372。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2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2024年第二季度教育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除明确约定外,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请于2024年5月9日9:00时至5月13日9:00时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进入“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页面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查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二)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于资格审查结束后次日12:00时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进入递补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仅乙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可按面试人员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按照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彭水自治县服务满5年(其中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2年),方能向县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报考条件、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县教委,023-78446010;县人力社保局,023-78496338、78496838。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本公告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诚信应聘承诺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5.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6.学习工作经历事项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湖南郴州临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2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2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29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临武县教育局认定。

(4)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临武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武水大道),联系电话:0735-6325902。

4.领取准考证时间。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临武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4日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5月16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及临武县教育局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的个人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签名必须为手写。②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临武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临武县人社局全程监督与指导。

2.笔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的本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临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政治教师的笔试科目为高中政治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临武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临武县人社局全程监督与指导。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但所有入围面试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在40分以上(含40分)。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教。

4.面试内容。①临武县第一中学、临武县第二中学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科目现行教材(必修二)内容,另外高中日语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Reika主编、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编日语教程1(第三版)》。②中职政治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邱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与法治》。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临武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临武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临武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临武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对象由临武县教育局另行公告。体检合格人员公示完毕后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起评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临武一中、临武二中、临武职中新招聘的教师符合临武县城区教师公租房(周转房)入住条件的每人安排一套公租房。

五、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临武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6322849。

临武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6325902。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临武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6325902。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临武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临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同意报考证明.doc

临武县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北京市海淀区海育幼儿园24年公开招聘

北京市海淀区海育幼儿园于2020年11月26日开园,隶属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北京海国恒泰幼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幼教”),聚焦0-6岁一体化的学前教育,集团规模化办学,是区教委和国有企业合作创办的一所公办性质幼儿园。

海国幼教以“做有温度、善创新、最幸福的幼儿园”为办园宗旨,“以至爱致最爱,以稚爱成大爱”为办学理念,以给每个孩子最适宜、最难忘的成长体验为最终追求。让每一名幼儿成长为有健康体魄、阳光心态、善良正直、乐学善思、视野开阔、远见卓著的世界小公民。

海国幼教现有3所幼儿园,规模将不断扩大,2025年公司将发展到7所幼儿园。现委托北京双高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1. 总园长助理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协助总园长(副总经理级别)日常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在各分园的执行事宜,协助起草相关规章制度、各类平行部门、各上级主管单位工作汇总或报告撰写等,统筹幼儿园宣传组各类活动,以及其他上级领导交付的临时工作等。

任职要求:

(1)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在幼儿教育行业相关岗位工作3-5年。

(2)综合素质优秀,文字功底突出。

(3)个性相对成熟、稳重,严谨,沟通表达能力强。

2. 园长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

(1)负责下属一线幼儿园整体运营及管理工作,对结果负责。

(2)全面负责园所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及时分解并完成指定的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造本园特色课程。

(3)负责园所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4)做好园所团队建设和员工的思想工作;按照园所制度及流程对园所人员进行招聘、考核、评级、职称、留用、解聘等相关支持工作,定期对园所各岗人员的工作进行相应的考核。

(5)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和管理园所的固定资产,并对园所内外部环境、教具、设备等的修缮与改造提出建议,做好幼儿园开源节流,并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6)负责家长工作,维系家园关系;引导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管理工作,吸纳合理建议。

(7)维护幼儿园与教委、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建立幼儿园对外合作与交流机制,利用相关的社会教育资源,丰富幼儿园的教育活动。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至少5年以上国内大型幼儿园、国际幼儿园全面运营管理经验,公立幼儿园优先。

(3)诚实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5)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平和的心态,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6)热爱并乐于从事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3. 园长助理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

(1)根据幼儿园招生目标持续拓展及完善招生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方式及新媒体渠道等。

(2)策划并组织幼儿园相关推广活动,提高周边社群对园所的认知度。

(3)具体落实招生工作中的家长沟通、答疑及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幼儿入园手续办理顺利。

(4)其他协助园长的行政事务性相关的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3年以上学龄前儿童(幼儿园、培训机构或托育早教行业等)相关市场及招生管理工作经验。

(2)熟悉学龄前市场需求,家长需求,擅长家长沟通工作。

(3)具备实战的市场宣传策划能力,擅长统筹活动组织,擅长市场及数据分析工作经验。

(4)沟通能力强、文笔好,系统思维能力强。

(5)认同结果导向的工作管理方式。

4. 保教主任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

(1)制定幼儿园的保教计划、常规工作制度、标准和流程。

(2)根据各年龄班特点对班级管理进行指导和管理,确保保教常规工作制度、标准和流程的落实。

(3)组织幼儿园教科研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为提高整体的保教质量服务。

(4)负责园内业务工作评价工作。

(5)协助园长进行招生、管理工作。

(6)向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指导。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区级骨干或学科带头人优先。

(3)至少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一线教师班长经验五年以上,教研组长经验三年以上,公立幼儿园优先。

(4)综合素质优秀,有至少10人以上团队管理经验,擅长团队带领和培养。

5. 主班教师 招聘人数:13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幼儿园一日工作细则组织开展班级一日活动。

(2)负责制定班级学期、月、周教学工作计划。

(3)负责班级家长工作、家校沟通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4)负责班级生源稳定,配合招生老师工作。

任职要求:

(1)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标准,有亲和力,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有三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

(4)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团结有爱互助合作精神。

6. 配班老师 招聘人数:13人

岗位职责:

(1)配合主班完成每周幼儿教育教学任务。

(2)配合主班完成班级整体工作。

(3)积极学习和掌握幼教课程,认真做好备课工作。

(4)能及时了解家长需求,配合好主班老师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任职要求:

(1)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一年以上一线幼儿园工作经历,公立幼儿园优先。

(3)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有爱心、有耐心,工作细心,尊重幼儿人格。

7. 保育员 招聘人数:16人

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室内外卫生消毒工作,保持本班环境整洁。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与有关教师一起管理好幼儿生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根据本班教育要求,做好配班工作,配合教养员管理好幼儿一日生活。

(3)保管好本班设备、用品,爱护公物,例行节约。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努力钻研业务,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团结同志,共同做好工作。

任职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保育员证书。

(2)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有爱心、有耐心,工作细心,尊重幼儿人格。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4)熟练掌握日常电器和卫生工具、各类消毒用品的使用方法。

(5)掌握基本的幼儿护理常识。

8. 后勤主任 招聘人数:4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相关后勤管理制度,并坚持检查、督促落实,保证时效。

(2)主持幼儿园工会工作,做好计划。

(3)负责监督采购办公、日常消耗物品工作,保证供应,及时维护与维修。

(4)制定幼儿园后勤工作计划,指导卫生保健计划、财务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抓好监督与落实,定期总结及时归档,并及时向园长汇报工作的完成情况。

(5)负责对后勤、保健医、财务、食堂、保安、保洁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学习、会议,确保各岗人员按规范要求完成工作。定期考核后勤人员的履职情况。

(6)保证幼儿园人员、财务、资产、食品卫生的安全。安全大检查,负责上报维修。

(7)负责教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制定安全预案,安排节假日值班。

(8)保证时效,及时上报园长并在行政会上汇报,将上交的材料主动留存。

(9)做好全园固定资产的管理。

(10)负责幼儿园的绿化美化,以及垃圾分类和宣传工作。

(11)负责联系周边有效资源处理园内各类问题。

(12)负责填报后勤预算。

(13)负责签订后勤相关合同。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管理类相关专业。

(2)至少五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在采购/资产/安全/食堂/卫生保健等方面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3)综合素质优秀,有至少10人以上团队管理经验,擅长团队带领和培养。

(4)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能够有效落实上级安排及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9. 保健医 招聘人数:7人

岗位职责:

(1)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3)负责晨检、午检和健康观察,做好幼儿营养、生长发育的监测和评价;定期组织幼儿健康体检,做好幼儿健康档案管理。

(4)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协助做好疾病防控和计划免疫工作。

(5)向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指导。

(6)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任职要求:

(1)医学或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保健医上岗证。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爱心和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

(4)有幼儿园保健医工作经验者优先。

10. 厨师 招聘人数:6人

岗位职责:

(1)执行食谱,按量制作主(副)食。

(2)确保准时开饭,做好饭菜、奶、汤的制作工作(孩子饭、老师饭)。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按照流程操作,并保持厨房的清洁卫生。

(4)按操作规程使用厨房设备,保障安全及使用寿命。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年龄60周岁以下。

(2)具有相关岗位的从业工作经验。

(3)持有厨师相关从业证书,健康证,身体健康。

(4)对于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

11. 面点师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

(1)按所定食谱精心加工、制作面点食品。

(2)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要洗手,工作服勤洗,保持清洁。

(3)掌握蒸煮时间和用气规律。

(4)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面点制作的技术水平。

(5)教授及培训新员工。

任职要求:

(1)1年龄60周岁以下。

(2)具有相关岗位的从业工作经验,同时会中西式面点优先。

(3)持有相关面点从业证书,健康证,身体健康。

(4)对于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

12. 厨工 招聘人数:4

岗位职责:

(1)负责切菜、洗菜、洗碗等工作、配合团队完成每日的厨房工作。

(2)幼儿园厨房内部卫生,负责自己管理区域的卫生。

任职要求:

(1)年龄50周岁以下。

(2)有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健康证。

13. 保洁员 招聘人数:5

岗位职责:

幼儿园保洁,楼道卫生、办公室卫生、玻璃卫生、洗手间卫生、公共区域卫生。

任职要求:

(1)年龄55周岁以下。

(2)有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有责任心,爱心、耐心。

二、招聘流程

1.按照邮件报名、简历筛选、邀约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

3.报名方式:

(1)应聘者需将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证书、获奖证书(如有)扫描件等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yijia@zhixinhr.com.cn

(2)邮件名与文件名命名要求相同:“应聘岗位-姓名-学历”(电子版简历切勿重复投递)。

(3)未按要求填写或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一旦发现报名人员有虚报、瞒报、提供不实信息等情况,取消该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2.报名时请规范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因报名人员通讯不畅导致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资料将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4.公开招聘结束,未录用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

待遇情况:具体面议。有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带薪寒暑假,各类团建,免费工作餐,员工子女教育支持,园龄津贴,教师职称评定及激励,区级/市级教学课题项目参与等。

五、备注

咨询电话:伊老师010-84383072/13488712927 ( 周一至周五 9:30-11:30 13:30-17:30 )

北京市海淀区海育幼儿园

2024年2月22日

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岗位计划

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新任教师(具体见附件1《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泾县人民政府(www.ahjx.gov.cn)-公告公示栏;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人民政府网(www.ahjx.gov.cn)-县直部门(网页最下行)-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40/0/page_1.html);

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人民政府网(www.ahjx.gov.cn)-县直部门(网页最下行)-泾县教育体育局(https://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96/0/page_1.html)。

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的后续信息将陆续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zk.sun-hrm.com/index/nindex/?p=ah)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

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证书原件的需上传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承诺书;2024年非全日制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上传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证明、有关证件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1)。

④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尚未取得证书的,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4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本人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2)。

2.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11日12∶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5月11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

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5月12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此类人员于2024年5月14日9∶00-11∶30、14∶3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泾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107号601室,联系电话:0563-2657031)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④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育体育局同意的紧缺学科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3日12:00至16:0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

2024年度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

8∶30—10∶00《教育综合知识》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均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地点:泾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2日至5月24日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于2024年6月中上旬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发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此类人员于2024年5月25日下午14∶30-16∶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泾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按2∶1确定;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四)现场资格复审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提前公告。请考生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承诺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承诺书。

2.属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证明、有关证件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属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4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承诺书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泾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人员”加分)÷1.2×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泾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考察中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相关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6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63-2657031(泾县教育体育局)

0563-5102637(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3-5102535(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63-5102890(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笔试考试大纲

3.书面承诺模板1.2

泾县教育体育局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笔试考试大纲.zip (此附件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解压后查看)

附件3.相关承诺书模板1.2.docx

延吉市第十三幼儿园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

班主任、保育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

2.持有教师资格证书,需有独立带班经验一年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薪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五险一金,班主任津贴,与在编教师同享休假、培训。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线上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

(二)面试

园方电话通知具体事宜。

五、《应聘报名登记表》二维码

六、园所地址

延吉市第十三幼儿园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延吉市中医院后身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