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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7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2017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符合我省笔试报名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参加2017年笔试的考生可在2017年12月12日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成绩。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面试报名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9:00-12月15日17:00。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0日,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第三阶段,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2月18日-12月21日24时。
    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日-1月7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打印。

    (三)面试,时间:2018年1月6日—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四)面试结果查询,时间:2018年3月6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查询。

    三、报名操作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考生须本人亲自填报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任何培训机构或团体替代考生报名无效。

    1.考生于12月12日9:00—12月15日17:00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选择“报考考区”时注意:考生须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市,在校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省高校园区各高校、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的在校生,须选择“晋中市省高校园区”考区)。

    考生面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2.参加2016年11月及以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本次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参加2017年11月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A.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B.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C.拔打客服电话。考生可在面试报名时间内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第二步: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12月18日—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所选考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

    逾期未办理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现场确认点见附件1。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山西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山西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

    3.山西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

    第三步:网上缴费

    2017年12月18日-12月21日24时,已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网上缴费。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15〕241号文件执行,报考费280元/人。

    缴费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则面试报名完成。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四、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有关各科目面试考试大纲内容,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全科。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高级中学(含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中职专业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考查。

    五、面试程序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其它事宜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迟到15分钟以上考生,禁止参加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候考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5.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7.中职专业课及新增科目(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考生需自备教材,其面试程序为:

    (1)考官先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按指定内容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4)考官在评分表上评分。

    8.其他类别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中职文化课考生参加高级中学类别的面试。

    (二)成绩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

    各市咨询电话:

    太原市:0351-3199908;大同市:0352-2537449

    阳泉市:0353-2297098;长治市:0355-2033345

    晋城市:0356-2066106;朔州市:0349-8851183

    晋中市:0354-3806644;运城市:0359-2216398

    忻州市:0350-2020429;临汾市:0357-5570033

    吕梁市:0358-8211682

    附件:
    1.山西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信息确认点

    2.山西省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学习证明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4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山西教师资格考试群:山西教师资格考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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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7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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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山西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信息确认点

确认点名称

确认点地址

确认点电话

太原

特别提示:

1.以下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在本校确认点确认:

山西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太原市校区)、太原科技大学、太原工业学院、太原学院、太原幼儿师范学校。

2.山西工商学院的在校生在就近设点高校确认。

3.其他考生,选择以下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确认点确认。

小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小店区晨光西街10号

0351-7172981

迎泽区招生考试中心

迎泽区庙前街19号

0351-2027164

杏花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杏花岭区永定路6号

0351-3197970

尖草坪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柴村迎宾北路18号(教育局院内)

0351-5640549

万柏林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万柏林区前进路21号

0351-6180194

晋源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晋源新城(教育局院内)

0351-6592513

清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清徐县清源路36号

0351-5722590

阳曲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原太高速黄寨出口北300米

0351-2939864

娄烦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娄烦县城南大街(县教育局院内)

0351-5321099

古交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古交市大川东路21号

0351-5147880

晋中

特别提示:

1.太原师范学院、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晋中学院的在校生,在本校确认点确认。

2.以下学校的在校生在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确认: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山西医科大学、山西中医学院、山西传媒学院、山西能源学院、山西职工医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其他考生选择以下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确认点确认。

榆次区招生办

榆次区玉湖路49号

0354-3806730

榆社县招生办

榆社县东大街2号

0354-6621935

左权县招生办

左权县旧职业中学

0354-8631757

和顺县招生办

和顺县新和大街115号

(和顺二中行政楼)

0354-8124701

昔阳县招生办

昔阳县常家街1号

0354-4326138

寿阳县招生办

寿阳县府西街31号

0354-4606472

太谷县招生办

太谷县文化广场教育局三楼

0354-6223583

祁县招生办

祁县丹枫东路14号

0354-3836484

平遥县招生办

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大厦七楼711

0354-5868095

介休县招生办

介休市职业中学教科局院内

0354-7281526

灵石县招生办

灵石县天石大厦东四楼

0354-7618622

山西农业大学

太谷县铭贤南路新农街1号

0354-6288226

山西农大信息学院

太谷县学院路8号

0354-5507752

晋中学院

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0351-3985583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榆次区广安街189号

0354-3127284

大同

城区招生办确认点

大同市文昌街城区教育局4层

0352-5022331

矿区招生办确认点

大同市矿区迎新街矿区教育局

0352-7055839

南郊区招生办确认点

大同市南郊区五一路教育培训中心

0352-4053192

新荣区招生办确认点

大同市新荣区长城西街新荣区教育局

0352-7648807

阳高县招生办确认点

阳高县辕门西街八胡同对面

0352-6623369

天镇县招生办确认点

天镇县新城科教局

0352-6822174

广灵县招生办确认点

广灵县壶泉镇广泰西街科教局

0352-8823293

灵丘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灵丘县新华西街科教局

0352-8522427

浑源县招生办确认点

浑源县书院街科技教育局

0352-7227010

大同县招生办确认点

大同县老帅街1号

0352-7298862

左云县招生办确认点

左云县东延路科教局

0352-3952642

大同大学确认点

大同大学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学生报名确认)

0352-7624816

大同大学大同师范分校确认点

大同师范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学生报名确认)

0352-2186803

阳泉

阳泉城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阳泉市城区东营盘一巷2号

0353-3034015

阳泉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阳泉市桃北中路100号阳泉外国语学校

0353-4196001

阳泉郊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阳泉市郊区荫营东大街3号

0353-5151375

阳泉平定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阳泉平定县评梅西街平定县教育局

0353-6062277

阳泉盂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阳泉盂县秀水东街194号

0353-8095927

长治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长治市保宁门东街130号(原城北东街130号)

0355-2033345

晋城

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晋城市城区建设路363号市教育局东楼一层

0356-2066106

朔州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三楼招生办公室(只接收本校学生报名确认)

0349—8851058

朔城区教育局人事室

朔城区教育局五楼

0349—2151762

平鲁区教育局招生办

平鲁区教育局四楼招生办

13383499281

山阴县教育局招生办

山阴县教育局四楼招生办

0349—8170620

应县教育局招生办

应县图书馆二楼

0349—5064115

右玉县教育局招生办

右玉县玉林东街教育局三楼招生办

0349—6674405

怀仁县教育局招生办

怀仁县仁人南路教育局二楼招生办

0349—3053629

运城

特别提示:

在运城市范围内就读但未设立确认点的院校在校生(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在盐湖区招生办确认点确认.???????????????

盐湖区招生办                      

运城市禹都东大街425号

(盐湖区教师进修校)

0359-2087657

永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永济市教育局
(永济市舜都大道14号)

0359-8036878

河津市招生办

河津市教育科技局(华兴东路26号)

0359-5037785

芮城县招生办

芮城县古魏镇永乐北路9号(教育科技局四楼招生办)

0359-3028701

临猗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临猗县教科局四楼招生办(府西街1026号)

0359-4037186

万荣县教育科技局

万荣县宝鼎北路401号(原万荣县第一职业中学)

0359-4529793

新绛县招生办

新绛县学府城教育科技局一楼东端

0359-7548651

稷山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一楼

0359-5531392

闻喜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闻喜县环城南路闻喜教科局三楼招考中心

0359-7031813

夏县招生办

夏县东风西街31号

0359-8532069

绛县招生办

绛县振兴街西段

0359-6532654

平陆县教科局招生考试中心

平陆县城傅岩路南20号

0359-3530515

垣曲县教科局招生办

垣曲县中条大街中端

0359-6029823

运城学院

运城市复旦西街1155号运城学院招生就业处(艺术长廊二楼D25)

0359-2090114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运城市空港南区裴相路855号

0359-2550615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运城市盐湖区文化产业园区学院西路2号

0359-2505856

忻州

忻府区教育局

忻府区教育局成职教科

0350-8675921

忻州师范学院

忻州师范学院学生处(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0-3339093

临汾

山西师范大学

尧都区贡院街1号山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7-2051073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尧都区解放东路85号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7-3012019

山西师大临汾学院

尧都区鼓楼南大街18号山西师大临汾学院(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7-2580030

临汾市特殊教育学校

尧都区尧庙镇尧庙宫西侧(面向其余考生)

0357-5570033

吕梁

孝义市招办

孝义市建东街招生办

0358-7607815

离石区招办

离石区龙山路791号

0358-8218839

汾阳市招办

汾阳市南薰小学教学楼三层

0358-7228671

文水县招办

文水县韩村文化广场东侧

0358-3089110

交城县招办

交城县招办

0358-3537298

兴县招办

兴县教育体育局二楼

0358-2379517

临县招生办

临县新城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招生办

0358-4421456

柳林县招办

柳林县青龙文化大楼0811室

0358-4012247

石楼县招办

石楼县招办

0358-5723363

岚县招办

岚县招办

0358-6727143

方山县招办

方山县招办

0358-6022237

中阳县招办

中阳县招生办(县委大院3号楼3层)

0358-5300513

交口县招办

交口县招办

0358-5440077

吕梁学院

吕梁学院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8-2274232

    附件2:   
    山西省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学习证明
山西省2017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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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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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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