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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面向全国高校2018年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衢州市面向全国高校2018年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为满足市直学校对工作人员的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衢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委办〔2007〕90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优秀人才外招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于2017年12月16日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办学需求,拟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共30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该招聘程序仅用于直属公办学校,直属民办学校招聘由学校自行组织)。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教育局和浙江师范大学分别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人才网、衢州教育网及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3幢教学楼103、105、107教室。
  2.报名者需携带材料:
  (1)填写一份《衢州市直学校外招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学校盖章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证明(根据岗位需求提供);
  (5)学校盖章的成绩表及综合成绩排名情况说明;
  (6)技能特长证明材料(如: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等);
  (7)获奖证书(如:奖学金证书、学科专业性获奖证书、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荣誉证书等)。
  以上(2)至(7)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面谈,审阅报名材料,审核报名对象报名资格,根据素质评价得分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1:3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评价表见附件3),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
  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时报考者可按专业同时兼报两所学校,参加统一笔试,若笔试成绩均入围面试,由考生在面试前选择一所学校参加面试并做出书面承诺。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核。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专业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度和灵活度。笔试成绩合格分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对报名考生的成绩进行汇总,根据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对上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其中衢州中专、市工程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加试实践操作能力;音乐、舞蹈教师加试专业技能;美术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包括素描、色彩(水粉)和速写,绘画工具自备。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加试项目占4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衢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七)考核
  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以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录用对象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递补,整个招聘过程中每个岗位递补只限一次。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无教师资格证者应在被录用后两年内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录用手续办完后,录用人员需与各用人单位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录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有关纪律
  1.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浙人社发〔2012〕194号、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执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3081591(市教育局)、3081906(市人力社保局)。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
  1.衢州市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高校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计划表.doc
  2.衢州市直属学校外招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3.衢州市直属学校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综合素质评价表.doc
衢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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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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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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