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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潢川县2017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潢川县2017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潢高、一中两校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政府同意,报上级部门批准,2017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100名,其中潢川高中招聘40名,潢川一中招聘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潢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最多可放宽到40周岁;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年限或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现役军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规定的;

  7、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至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潢川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地址:潢川县人民政府东100米)。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从业资格证(报名岗位有要求的)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张报名表上贴一张),到报名点报名。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报名时填写《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由审查人员审查签字。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点现场领取。

  3、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单位、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对我县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事管理综合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5、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程序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1月12日至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按高中学科科目设置及招聘学科要求)一科,满分为100分。

  (2)潢川高中临床医学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一科,满分为100分。

  (3)潢川高中、潢川一中计算机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一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潢川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与该岗位笔试第一名成绩并列;对同一岗位研究生以上学历报名人数达到3人(含3人)以上,该岗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仍要参加笔试。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具体通知)。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现象,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空缺,拟参加面试的人员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3、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领取面试通知单。

  4、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体局联合进行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核期间,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及档案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crsj.huangchu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3182066、3987639

  附件:1、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潢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位表.xls

                                                                                              

                                                                                       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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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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