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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18年第三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宁波市2018年第三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教育局直属13所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学校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全民事业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招聘学校的详细简介情况见相关学校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或试讲、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各级各类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可先应聘,如本次公开招聘被录用,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此次招聘教师岗位中信息技术(含机器人)、音乐舞蹈、保加利亚语、芬兰语、西班牙语、物联网、会展、模具实训、科研职业教育类、轨道交通类、园林绿化等专业课教师岗位历届毕业生也可先应聘,同样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师岗位历届毕业生报名时均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事业编制教师及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需要取得所在学校的同意。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学校、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3日(星期六)9:30-13:00;
  (2)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7号、8号馆一楼,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二十九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参展单位名录。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net.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招聘条件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宁波市第二十九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单位展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供材料见现场报名或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4日–2018年2月26日。应聘人员通过宁波教育人事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rsc.nbedu.net.cn),点击网站主页右侧浮动图片进入报名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2018年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宁波中学(宁波高教园区学府路61号)科技实验楼四楼“远程视频会议室”。
  (3)现场确认要求:通过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8年3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4:00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确认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后的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或确认所需材料(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资料)。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就业推荐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包括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学校出具的从事相关教学工作的证明、高中相关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教练员证、英语专业八级证、及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的要求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具有事业身份或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人员根据要求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4、针对往年报考情况,经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同意,认定以下16个岗位(具体见下表)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宁波效实中学 高中物理竞赛指导教师 1
高中音乐教师兼校管弦乐团指挥 1
宁波经贸学校 物联网专业教师 1
科研岗位教师 1
宁波外事学校 保加利亚语专业教师 1
芬兰语专业教师 1
宁波市职教中心学校 轨道交通专业教师(电客车司机方向) 1
轨道运营专业教师 1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 模具实习指导教师 1
职业教育研究教师 1
宁波市成人教育学校 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1
宁波市古林职业高级中学 高中音乐(舞蹈)教师 1
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园林绿化专业教师 1
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1
宁波外国语学校 西班牙语专业教师 1
信息技术兼机器人辅导教师 1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8年3月8日前在宁波教科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准考证下载时间等其他相关事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将分别采取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等或相组合的形式,其中笔试、面试一律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命题。各招聘岗位考试具体形式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考试办法(形式)
宁波中学 高中体育(男篮)教师(兼教练) 1 笔试+试讲(含技能测试)
宁波市效实中学 高中数学教师 1 笔试+试讲
高中政治教师 1 笔试+试讲
高中物理竞赛指导教师 1 笔试+试讲
高中音乐教师兼校管弦乐团指挥 1 笔试+试讲(含技能测试)
高中通用技术教师兼网管 1 笔试+试讲(含技能测试)
宁波市李惠利中学 高中生物教师 1 笔试+试讲
宁波经贸学校 物联网专业教师 1 试讲(含技能测试)
科研岗位教师 1 试讲(含技能测试)
宁波外事学校 保加利亚语专业教师 1 试讲
芬兰语专业教师 1 试讲
宁波市甬江职业高级中学 高中体育(田径)教师 1 笔试+试讲(含技能测试)
宁波市职教中心学校 轨道交通专业教师(电客车司机方向) 1 试讲(含技能测试)
轨道运营专业教师 1 试讲(含技能测试)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 会展专业教师 1 笔试+试讲(含技能测试)
模具实习指导教师 1 试讲(含技能测试)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1 笔试+试讲(含技能测试)
职业教育研究教师 1 试讲(含技能测试)
宁波市成人教育学校 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1 试讲(含技能测试)
宁波古林职业高级中学 高中音乐(舞蹈)教师 1 笔试+试讲(含技能测试)
宁波东钱湖旅游学校 高中体育教师兼足球教练 1 笔试+试讲(含技能测试)
宁波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园林绿化专业教师 1 试讲(含技能测试)
信息技术教师 1 试讲(含技能测试)
宁波外国语学校
                                             
初中数学教师 1 笔试+试讲
西班牙语专业教师 1 试讲
信息技术兼机器人辅导教师 1 试讲(含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具体考试科目由教育局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淘汰;各招聘学科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学科应聘人员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学科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或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http://rsc.nbedu.net.cn)公布并由招聘学校(单位)电话通知进入试讲环节的考生。
  (2)试讲+技能测试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操作技能。试讲形式包括课堂教学和综合(或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测试三类;试讲总分为100分。
  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或专业)知识考核占60%、操作技能测试占40%;
  试讲总成绩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成绩
  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采取直接试讲的岗位试讲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体检与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教育人事网、宁波教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中要求的英语八级证书须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报考人员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认定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相应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及英语八级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不再聘用上岗。
  (四)联系电话:89183384、89183385(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符老师、戴老师。宁波教育人事网网址:(http://rsc.nbedu.net.cn)
  (五)监督电话:89183361(宁波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附件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附件2:《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1.xlsx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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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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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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