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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2018年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通市2018年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结构,经南通市教育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编制)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至2000年1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以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南通市教育局局直学校(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形式。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 年1月27 日8:00-17:00;地点:南通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300号)。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南通市教育局局直学校(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证》除外)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④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⑤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南通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在南通教育网(http://jyj.nantong.gov.cn/)公示,并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领取考试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教育网公告。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南通市教育局通知其改报名,改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1 月30日9︰00~11︰30,南通市教育局913室(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在岗位简介表中,01、05、06、07、23、24、25、26、27、28岗位的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02、03、04、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9、30岗位的考试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要求详见《南通市教育局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理论笔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2018年 2月 3日上午9:00-10: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南通市教育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者名单、面试具体事宜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南通教育网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02、03、04、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9、30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报考01、05、06、07、23、24、25、26、27、28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由专业测试(40%)、模拟上课(40%)和提问(20%)三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总成绩计算,考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的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在前;考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出现同分,以模拟上课加提问两项成绩高分者在前),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名单在南通教育网公告,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通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教育局报南通市人社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于2018年8月底前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98840

  纪律监督:0513-85098850

  点击下载附件:

  1.《南通市教育局局直学校(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教育局局直学校(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南通市教育局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大纲》

南 通 市 教 育 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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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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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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