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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富锦市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富锦市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尽快解决部分中小学部分学科师资不足问题,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三)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

  1、学历

  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报考小学其他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专业

  考生的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

  3、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微机教师岗位的考生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小学其他岗位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要求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

  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

  (四)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聘用的方法进行。

  五、发布公告

  2018年1 月16 日至2018年 1月24日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富锦政府网和富锦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8年 1 月 25 日–2018 年 1 月 29 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提交《富锦市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带姓名的照片3张,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报名时需提供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就业部门审定的《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合同等相关资料。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资料进行审查。

  7、报名人员按要求准确填写,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相关说明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岗位经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4、项目生及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时间计算的节点为2018年1月1日。

  5、考生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进入面试考生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但进入面试人选不得超过招聘岗位人数1:5,如超过这一比例的,专业知识高的优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内容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校相应教材,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各项成绩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时限内,不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八、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 :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程序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程序,如笔试成绩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政审程序。

  政审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聘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咨询电话:2728809

  附件:

  1、富锦市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富锦市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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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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