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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浦江县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金华市浦江县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中小学实际需求,浦江县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8年浦江县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考教师67名,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通过现场确认并缴费人数不足招考名额2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核减后不开考学科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核减名额视情况调整到其他岗位。核减调整情况于现场确认结束后公告。

  核减调整按以下优先顺序进行:(1)分男女职位的学科优先在同学科岗位内调整;(2)调整至紧缺学科音乐;(3)调整至紧缺学科体育;(4)调整至语文学科;(5)调整至数学学科。

  专业大类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2版)》进行审核。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初中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持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初中语文教师的,持有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也可报名)。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所学专业与音乐、体育学科要求一致的,可以报考音乐、体育教师。

  3.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内的,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外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公办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硕士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或全国“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其中报考语文教师的,需持有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

  (二)小学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以上学历(本科阶段如为非全日制的,大专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持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教师的,持有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也可报名;报考音乐、体育教师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具有浦江户籍(公告之日止)或生源地为浦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持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3. 以下两类人员持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阶段如为非全日制的,大专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4.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内的,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外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公办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硕士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或全国“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一致(其中报考语文教师的,需持有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

  (三)学前教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前教育本科以上毕业(本科阶段如为非全日制的,大专阶段须为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 具有浦江户籍(公告之日止)或生源地为浦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毕业,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8日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3.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经现场确认并缴费后有效。

  (一)网上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自公告之日起通过微信扫一扫下面的微信小程序码进行报名,报名截至2018年2月22日(正月初七)下午5时。

 


金华市浦江县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微信报考小程序内的《报名须知》。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2月25日(正月初十)上午8时起登录微信报考小程序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于2018年2月25日早上8时至2月26日下午5时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在此期间请随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

  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网络报名或网络报名失败的,可于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报名。

  (二)现场确认和缴费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28日(正月十二至十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现场确认地点:浦江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浦江县环城西路25号)。

  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本科为非全日制的须同时提供大专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师范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6)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曾获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证明(专业、学历层次)。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报名。

  现场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科目48元。本次招考仅接受本人现场确认,并于现场摄像。

  (三)领取准考证

  2018年4月12日-4月13日,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浦江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领取。

  (四)笔试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网址:www.zjzs.net)。

  笔试内容:(1)中小学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最新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两者各按40%和60%合成笔试成绩;小学科学、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采用中学专业知识试卷。

  (2)小学全科、特殊教育仅参加本学段教育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学前教育职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按100%计入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未参加浦江考点组织的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本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若本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进行计算)。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五)奖励加分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可加8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可加1分。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到低,招聘名额不足3人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幼儿教师职位面试主要考察说、弹、唱、跳、画五项基本技能,其他职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方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折合分+面试折合分+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职位计划数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不通过。

  通过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予以公布。

  2.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招考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2020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后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

  5.本次招考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考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6.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人员、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均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pjedu.net)、浦江人民政府网(www.p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计划

浦江县教育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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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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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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