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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2018年高中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南京市玄武区2018年高中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经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玄武区教育局所属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编制内新教师,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5号)和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www.njedu.gov.cn)、玄武区政府门户网(www.xwzf.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玄武教育专题”(www.xwzf.gov.cn/col/col15727/index.html通知公告栏)和各招聘学校的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需求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中小学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中的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同意资格复审”的成绩证明。

  4、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且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对于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面试报名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考生本人)。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到相应学校报名,每位考生只能在四城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选择1个单位的1个学科(专业)的岗位报名参加面试。

  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

  南京市第九中学:玄武区碑亭巷51号尚美楼303房间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西家大塘14号信息中心二楼教师阅览室

  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太平门校区(高中部):太平门农场巷124号诚恒楼三楼校办

  南京市人民中学:南京市中山路178号三楼教务处1302室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花园路6号尚美楼403房间

  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8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考生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考生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17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考生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②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同意资格复审”的成绩证明原件;

  ③相应证书:在校期间各类获奖及技能等级证书等;

  ④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其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同意资格复审”的成绩证明原件均需提交。

  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www.xwzf.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及相关报考学校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收费标准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9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面试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工作在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专业加试、现场答辩、课堂教学、说课、综合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项测试所占比例详见附件),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玄武教育专题”(网址: www.xwzf.gov.cn/col/col15727/index.html通知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新教师于2018年8月初到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交验有关证件。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和监督

  1、招聘学校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九中学: 025-68586008 025-84414656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 025-83269911

  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太平门校区:025-84810958

  南京市人民中学:025-83159757、83159758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025-85286705

  2、监督电话:

  玄武区教育局:025-84550138(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4550372(玄武区教育工委)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96

  本次招聘由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需求表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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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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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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