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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一)-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株洲市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一)

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

招聘教育人才公告(一)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8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育人才49名。

一、招聘学校情况简介

招聘学校情况请访问株洲教育网(网址:http://www.

zzedu.gov.cn)“直属学校”链接。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49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2018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的前50%);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8届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大学毕业)。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三)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

(四)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符合具体岗位资格要求。

(五)年龄在30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考试合格后愿意签约。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zzldbz.gov.cn/ShowClass.jsp?id=415)、株洲教育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在部属师范大学及相关学校公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说课当天开考前结束,具体见公告明确的时间。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直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资料发至各招聘学校电子邮箱,也可到考点或招聘学校现场报名。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如下表:

招聘学校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QQ号码

株洲市一中

邱老师

0731-22600907

15873368765

1966169043

株洲市二中

易老师

0731-28823823

13907336595

893127992

株洲市三中

喻老师

0731-22605500

18932139858

360873106

株洲市八中

肖老师

0731-22205068

13975319858

780829341

株洲市十三中

毛老师

0731-22623656

13873317878

1343608055

株洲市十八中

谭老师

0731-22778018

13973336587

549370852

株洲市工业学校

李老师

0731-22621399

13973302679

923225757

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

程老师

0731-22288008

15073392268

105001332

株洲市幼儿园

宋老师

0731-28221573

13973332337

787631285

(三)报名要求。每位考生最多只能报考2所不同学校的相应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无毕业证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相应岗位资格证的复印件(无教师资格证可出具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相关证明,并承诺在毕业时获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科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前50%的成绩证明。

4.其他各类荣誉证复印件等材料。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各考点开展招聘工作的第一天进行;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携报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七、招聘程序

(一)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各招聘学校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交谈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入说课环节。说课时间为5-10分钟;说课内容由应聘者在市教育局命题中随机抽取;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说课前进行自我介绍。满分为100分。

2. 最低开考比例。应聘者可以自由慎重选择考点参加考试。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应聘者可到下一考点报名参考。

3.考试组织与监督。考试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编办、市人社局、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指导、监督。

4.考试时间和地点。市教育局集中在华中师大和湖南师大设置考点。华中师范大学的报名面试时间定为2018年3月19日上午8:30-12:00,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说课时间为3月19日下午和20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02,B103,B110。

湖南师范大学的报名面试时间在2018年3月27日上午8:30开始,说课时间为3月28日,地点在湖南师范大学就业办307和408教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应聘者可提前与招聘学校接洽,可跨校到其他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5.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有说课成绩并列的,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大小排序。

6.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线,说课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说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聘。

7.特殊岗位人才的招聘,采取面向社会统一考试方式进行。

(二)拟聘对象确定。各个考点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说课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即与招聘学校签约(请考生准备好三方就业协议)。对说课成绩合格者,如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

(三)体检和考察。拟聘对象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资格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说课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四)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五)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学校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市编办、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株洲市教育局  0731-22663772

监督电话:株洲市教育局  0731-22660020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附件:1. 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计划及岗位条件(一)

      2.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职位资格审查表

湖南省株洲市教局

2018年3月6日



 

附件1:

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计划及岗位条件(一)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计划数

年龄

性别

最低学历要求

最低学位

专业

要求

1

市一中

A01

高中数学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数学及相关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2018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的前50%);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8届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大学毕业)。

2

市一中

A02

高中物理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物理及相关专业

3

市二中

A03

高中语文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4

市二中

A04

高中英语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英语及相关专业

5

市二中

A05

高中历史教师

专技

2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历史及相关专业

6

市二中

A06

高中生物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生物及相关专业

7

市二中

A07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信息技术及相关专业

8

市二中初中部

A08

初中语文教师

专技

2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9

市二中初中部

A09

初中数学教师

专技

2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数学及相关专业

10

市二中初中部

A10

初中英语教师

专技

2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英语及相关专业

11

市二中初中部

A11

初中政治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专业

12

市二中初中部

A12

初中历史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历史及相关专业

13

市二中初中部

A13

初中生物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生物及相关专业

14

市二中初中部

A14

初中地理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地理及相关专业

15

市二中初中部

A15

初中音乐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音乐教育及相关专业

16

市二中初中部

A16

初中体育教师

专技

2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体育教育及相关专业

17

市二中初中部

A17

初中美术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美术教育及相关专业

18

市二中初中部

A18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专业

19

市三中

A19

高中英语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英语及相关专业

20

市三中

A20

高中政治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专业

21

市八中

A21

高中语文学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22

市十三中

A22

高中历史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历史及相关专业

23

市十八中

A23

高中教育技术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教育技术学及相关专业

26

工业学校

A26

中专机电一体化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机电一体化(机器人方向)及相关专业

27

工业学校

A27

中专语文子教师

专技

3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28

工业学校

A28

中专数学教师

专技

2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数学及相关专业

29

工业学校

A29

中专电子商务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电子商务及相关专业

30

幼儿师范学校

A30

中专电子商务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电子商务及相关专业

31

幼儿师范学校

A31

中专计算机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计算机专业(程序设计方向)及相关专业

32

幼儿师范学校

A32

中专学前教育教师

专技

3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学前教育专业及相关专业

33

幼儿师范学校

A33

中专政治教师

专技

1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专业

34

幼儿师范学校

A34

中专语文教师

专技

2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35

幼儿师范学校

A35

中专数学教师

专技

2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数学及相关专业

36

幼儿师范学校

A36

中专英语教师

专技

2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英语及相关专业

37

株洲市市幼儿园

A37

幼儿教师

专技

2

30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学士

幼教专业

 

合计

     

49

           

 

 

附件2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职位资格审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贴照片处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

面貌

 

籍贯

 

健康

状况

 

最高学历及学位

 

毕业学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父母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具有何种职业及学科资格证

 

取得资格证时间

 

个人

简历

(从高中起)

时间起始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务

     

所

获

荣

誉

 

应聘单位及岗位

 

岗位代码

 

承诺:本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果所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本人愿意随时接受报考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做出的相应处理并承担全部后果。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招聘学校审核意见

                  盖章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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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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