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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财务人事专员和幼儿园保健医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341人,含中小学教师333人(应往届毕业生125名、在职教师158名、骨干教师50名)、财务人事专员6名、幼儿园保健医生2名。具体岗位、学科及条件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8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内(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2016届、2017届、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下同)或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

   (二)在职教师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 35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2013年7月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个别偏远学校岗位学历条件适当放宽(详见附件1)。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任教年限及资历:现任普通中小学校教师,且具有两年及以上不间断普通中小学校教师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社会培训机构工作经历和毕业前实习任教经历不算(下同)。

  (三)骨干教师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 40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任教年限:现任普通中小学校教师,且具有6年及以上不间断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经历、并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5.资历:必须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中的一项:

  (1)具有市级(地级市,下同)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及其他教学业务类相当荣誉者;

  (2)近五年参加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四)财务人事专员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 35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为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或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专业毕业。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工作年限及资历:现从事普通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财务或人事工作,且具有2年及以上不间断财务或人事工作经历。

  (五)保健医生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年龄: 35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为临床医学、护理(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或儿科学及相近专业毕业。

  3.从业资格:必须具有医师或护士从业资格证。

  4.工作年限和资历:现从事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且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历。

  上述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应聘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骨干教师招聘程序见附件2):

  (一)岗位查询

  2018年3月12日,在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光谷教育发展研究院网站(www.whggjfy.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体音美岗位需对照专项特长要求报名)。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18年3月18日12:00至3月23日12: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考生注意留存。各岗位报名数量将在光谷教育发展研究院网站公布。

  2.填写备注栏信息。申报体育、音乐、美术等岗位教师须在备注栏填写专业特长。在职教师须在备注栏详细填写工作经历。骨干教师须在备注栏填写工作经历和符合报考资历的荣誉。

  3.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3月19日9:00至3月24日12: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3月23日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通过的考生请务必打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8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以备后期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取消,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免笔试资格认定

  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可免笔试;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国家运动健将称号或在国家级及以上体育、艺术大赛上获奖的体育、艺术岗位应聘人员,可免笔试。

  免笔试人员须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3),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时间为:3月22日—3月24日,9:00-17:00;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楼7003室。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四)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在3月28日9:00至3月30日24: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确认及缴费。未按时进行确认及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应聘人员应于4月12日9:00至4月15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六)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应往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财务人事专员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中小学财务、人事相关知识;保健医生岗位主要测试医学护理、保健及基本的医学检查知识和技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

  (七)资格复审

  2018年4月中下旬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和光谷教育发展研究院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查询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3),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2018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八)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评价、专业(才艺)特长等综合能力及水平。其中财务人事专员和保健医生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九)体检、考察和签约

  面试结束后,除骨干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与学校签约。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个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光谷教育发展研究院网站。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全区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三)引进的骨干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8—12万元,并签订10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10年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折算退回安家补助费。

  (四)“省特级教师”招聘公告另行发布。引进的“省特级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50万元,有报名意向的人员可将简历发送至2321033415@qq.com。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

  (六)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

  (八)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7880015,邮箱:842527530@qq.com 。

  咨询电话:027-67880466   

  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7号楼7023室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3月12日

附件列表:

1.东湖高新区2018年教师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
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8年骨干教师招聘程序.doc
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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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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