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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碧江区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碧江区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对象和范围

  1.本区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中还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2.户籍属本区范围内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自愿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3.符合条件的区内在校师范类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和条件

  1.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今年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即申请人员不进行现场报名,直接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具体申报程序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说明(附件1)办理。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和《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来开展认定工作。

  3.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规定,对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将不再予以认定。对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但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

  1.3月20日—5月25日:网上申报时间(工作日7:00—24:00);

  2.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带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指定医院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详见附件):5月21日—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选择“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江区教育局窗口”为现场确认点(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幼儿师专正大门斜对面二楼);申请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相关纸质材料详见附件)。

  3.7月2日完成认定,7月10日-7月20日发证(工作日);

  四、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1.申报范围: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颁发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信息错误现需要补发、换发的。

  2.申报时间:4月15日—5月20日(工作日)

  3.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一份;

  (2)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盖与原件相符鲜章);

  (3)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与网上上传照片相同);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区内师范类高校人员由原毕业学校负责收齐资料统一办理;

  五、其它要求

  1. 各学校须及时通知本学校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 申请认定人员在网上申报成功并核实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见附件)(体检时间须在本年内,指定在铜仁市人民医院或铜仁市中医院进行体检),认定机构不再发放有关表册,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定机构,认定工作结束后,归入个人档案。

  3.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4.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5.认定费用严格按照省、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和规定执行。

附件:1.关于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说明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3.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6. 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7.   补换发人员信息表.xls

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

关于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的

填写说明

根据省、市文件通知,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认定,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首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

2.在打开的主页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窗口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输入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及密码(切记自己的密码,便于以后查询),在确认自己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注册”。

3.进入网上申报流程后仔细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确认服务条款”。

4.认定机构的选择:(1)区内在校的师范类2018届毕业生选择本校名称为现场确认点;(2)户籍属碧江区范围内的在职、社会人员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

5.现场确认点的选择:(1)区内在校的师范类2018届毕业生选择本校名称为现场确认点;(2)社会人员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选择“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江区教育局窗口”为现场确认点(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幼儿师专正大门斜对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根据提示填写身份信息及申请材料,请认真核对自己填写的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完成申报并下载打印表格。

申请教师资格的其它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用A4纸张且双面打印,承诺书中须有本人亲笔签名,表格打印或填写不规范一律不予受理。

2、申请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以下材料交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江区教育局二楼窗口审核):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名网中填写核对信息无误后下载双面规范打印);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指定医院要求进行体检);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社会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填写);

(5)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按照《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执行);

(7)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与网上上传照片相同);

(9)身份证和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属碧江区范围内的在职、社会人员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严格按照文件中的时间规定,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4、咨询电话:

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江区教育局二楼窗口:5280745

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521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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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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